什么情况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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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提出一个问题:“工作时间取快递摔伤,算工伤吗?”这也成为了一个热点问题,上海市人社局通过官方微信正式回复:工作时间取快递摔伤是否算工伤,应视两种情况而定——如果取件的快递是工作中替单位采购的办公物品,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取的是自己的私人快递,则不能算工伤。由此看来,工伤认定不是想当然的事!那么什么情况认定为工伤呢?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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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天路滑,上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上下班途中

    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3、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

    因此,如遇雨天路滑,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进入单位内部范围,还没走到工作岗位,也还没到正点上班时间,在单位内部的道路、广场、走廊、楼梯、厕所等地方摔伤,算工伤吗?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上下班前后在单位内部的道路、楼梯、走廊、厕所等地方走路或骑车摔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什么情况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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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温天气下工作中暑算不算工伤?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里,也将“中暑”列入了职业病目录中物理原因所致的职业病范畴。

    如何诊断“职业性”中暑?《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中规定必须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的疾病,才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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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

    人社部通知中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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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原因导致腰椎病、颈椎病、视力下降,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患“职业病”的职工,可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不管伤在身体哪个器官部位,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我国对职业病的范围,有明确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的“工作病”都能算“职业病”。

    2013年国家四部门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法定职业病主要包括:尘肺病、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等。

    因此,上班族常见的腰椎病、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病、视力下降等疾病,都不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即使因工作原因导致这些疾病,也不能算“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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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派出差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出差的过程中,因为工作事务,或者正常的个人生活事务,而受到伤害,比如出差在高铁上被开水烫伤,在酒店洗澡摔伤,或在酒店突发心脏病死亡等,一般都可以认定为工伤或因工死亡。

    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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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去世算不算因工死亡?

    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因工死亡”。而经抢救超过48小时后死亡,就不能算“因工死亡”了。如果是在办公室“自杀身亡”,也不能认定为“因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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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年会演出受伤算不算工伤?

    公司组织的年会活动,虽然不属于生产经营,且与职员本职工作没有直接关联,但它仍属于单位行为。该行为是公司加强员工间相互沟通、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方式,是与生产经营工作存在一定的关联性的,这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工作安排。参加公司年会并表演节目,是服从公司特殊工作安排的具体体现。同时,表演的舞台当属工作地点,年会期间当属工作时间。

    所以,职工参加单位(包括单位工会、单位认可的兴趣小组等)组织的各种业余文体活动中受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是员工自发组织的文体活动中受伤,就不能认定工伤。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官方认定”的工伤,才有保障。发生工伤之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由社保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才能算“真正的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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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维权

    1、申请工伤认定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或职工自己,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拿到《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之后,若受伤严重,例如有骨折、骨裂、缺损、影响正常生理机能等情况,应当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这个流程一般需要2-3个月时间。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第十级为最轻(身体任意部位骨折或骨裂,至少可认定为第十级),第十级伤残待遇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等级越重,伤残待遇越高。如果受伤程度较轻,不构成伤残(零级工伤),则只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假期待遇,没有伤残待遇。

    3、算账

    拿到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后,维权就到最后一步,只需逐条“算账”即可。

注意事项

  • 关于什么情况认定为工伤,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如果大家存在以上的这些问题,那么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伤维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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