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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师:企业轻微工伤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9-15 16:58 来源:环球网校 点击量: 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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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我国,虽然科技已经发展到了21世纪,我们已经在逐渐向轻工业方向发展,不过还是存在大部分企业为重工业企业,很多时候员工还是会受到轻微的创伤,作为劳动关系协调师,今天就来给大讲讲企业轻微工伤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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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办理工伤认定:

1、属于工伤事故情形的:员工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办理工伤认定;如下情形属于工伤事故: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发送的关于“劳动关系协调师:企业轻微工伤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总的来说,劳动关系协调师发展前景非常的好,还可以在南方城市积分入户,可以说是好处多多,又兴趣的小伙伴,抓紧时间报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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