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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带团违法行为及其处罚情形

发布时间:2021-08-24 10:56 来源:环球网校 点击量: 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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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些年来,导游行业的工作让很多人眼红,私下带团旅游的情况也频繁出现,对于社会上的导游行业来说,私自带团旅游已经违反了行业内部的规定,而那些没有专业导游证的人从事导游工作,更是扰乱了导游行业的秩序,那么,导游带团违法行为及其处罚情形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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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2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3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人无法则不立,国无法则不安。建立完整的旅游法体系,对于违法行为严惩不贷,是这个社会的责任,政府的义务,尤其对于非导游人员的无证执业问题,需要快速解决,当大家想从事导游行业的时候,可以从正规渠道入手,考取导游证,成为一名合格的导游人员,无需剑走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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