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 与 代通知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
2019-04-18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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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员工A,2019年12月1日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如果公司在其12月1日合同期满 选择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公司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对么?
另: 如果超过12月1日 该公司未与A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再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是应该支付员工2倍的赔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问题二、如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如企业未提前三十日通知,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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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1:公约期满 按照在公司年限付出经济积累金n
不法废除处事闭系2n;计划废除n+1
题目2:没有须要付出代报告金
1 依照工龄积累N
2 各地策略没有一,普遍有一个月慢冲期,便至1月1日前可没有付出2倍补偿,之后未签的功夫须要付出2倍;没有过有少许场合无慢冲期;
不法废除须要补偿2N;
3 普遍是不代报告金的,即使场合策略规则便须要付出,未规则没有须要
以上题目各个地域的规则并没有普遍,简直情景要参考本地的法院聚会纪要或者之前的法令裁决。
常常情景停,当企业有权到期中断处事公约时,便没有满意10年及二次情景,企业有权公约到期中断。
能否须要提早30天报告,瞅场合规则,比方长春、北京等地域便诉求提早报告,不然要付出积累。
而沈阳等其余地区,觉得公约到期中断是公约克日的应有之意,处事公约法、处事法也不亮确诉求企业须要提早报告,以是,企业未提早报告并不法令负担。
即使适合了签署无固按期限处事公约情景,职工诉求签署,而企业此时无权到期中断,企业必需签署无固按期限处事公约,即使此时企业片面废除,有被认定为不法废除,付出2N经济补偿金的大概,暂时这个题目规范也没有一,常常情景扶助2N。
1、从《处事公约法》来瞅,普遍二种道法,一种是N,一种是2N,部分更目标于N;胜过领会除便是2N
2、没有须要,没有过能否续签,最佳在公约到期前一个月内决定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