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合同到期
2019-03-06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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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2019.1.5开始休产假,她的合同2019.3.31到期,应该提前一个月要填写合同期考核及意见表,再续签合同,可是员工5月份才来上班,已经过了合同期,请为各位hr这种情况应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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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尔邦《处事法》第两十九条文定: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元没有得按照原法第两十六条、第两十七条的规则废除处事公约,女员工产假没有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照章还该当享用哺乳期,哺乳期截至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
所以,该公约应自动顺延至哺乳期,至于之后能否续签,按照情景而定。
公约自动顺延至三期中断,便儿童一周岁后;只有在三期中断前续约皆不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