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合同到期
2019-03-06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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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2019.1.5开始休产假,她的合同2019.3.31到期,应该提前一个月要填写合同期考核及意见表,再续签合同,可是员工5月份才来上班,已经过了合同期,请为各位hr这种情况应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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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尔邦《处事法》第两十九条文定: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元没有得按照原法第两十六条、第两十七条的规则废除处事公约,女员工产假没有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照章还该当享用哺乳期,哺乳期截至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
所以,该公约应自动顺延至哺乳期,至于之后能否续签,按照情景而定。
公约到期自动顺延的,女职工是三期,公司没有能片面面中断公约。
自动改期至哺乳期满时,方能中断,以是等她返岗了再续签
倡导在2月末给该职工发一个报告,奉告公约到期中断,然而基于三期情景,顺延到三期中断,而后比及5月份两边再续签公约。
或者者让她2月份过来处置一停公约续签呗,省的大师皆烦恼。
在职工休产假前,提早续签处事处事公约。
这个不必管,法定改期事由。所以不必担忧未签处事公约的双倍报酬等事由,然而薪资,社保要连接交纳散发。
产假功夫公约到期 ,公约自动延迟至产假中断。法令规则的。
以是上班 此后再签没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