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时工资结算???怎样是合理的

2019-05-09 23:21 1713浏览 2回答

  今天申请离职,人事说叫我交接好,本月工资下个月15号发。我叫她帮我核算好本月工资数目并且告诉我,等下个月15号打我卡上,她推脱工资是一并合算的,不愿意告诉我。这个不合理吧?下个月如果工资有纠纷我还要来讨薪吗?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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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j82667088
1楼 · 2019-05-09 23:57.采纳回答

  你有之前的报酬条在 即使爆发纠葛不妨计划 没有然往评断。

yeguo1
2楼-- · 2019-05-09 23:53

  《报酬付出暂行规则》第9条文定,处事闭系两边照章废除或者中断处事公约时,用人单元应在废除或者中断处事公约时一次付清处事者报酬。处事者依照两边商定处置处事接交,公司照章向离任职工付出经济积累的,在办结处事接交时便该当付出。

  有些场合有场合规则,不妨查问一停。。即使薪资散发时展示纠葛,先计划,没有行便往评断机构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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