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事,应该服从还是力争???
2019-03-18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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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成立三年多,老板是90后自己创业的。之前的工作主要是负责招聘,对于人事方面可以说是属于小白,现在来到这边是需要完善制度及协议这类的。工厂没有办法做到那么正规,跟劳动法规定的一样的。对于休息日以及离职员工的处理,老板更多的是站在公司的利益考虑,给出的安排(例,因为生产部门效率低,所以2天公休日只休了1天,那么当天工资有算,但是是没有补多一天工资。按理没有休息者工资是应该补多一天,但是老板就觉得不该)。那么作为人事,是可以遵从老板的决定,还是应该争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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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感触吧,即使公司范围小,东家道了算那种,并且公司往日也是从来这么举行的,那便闻东家的佳了。从来皆如许,职工也没什么看法。但身为人事,厉害闭系佳和东家道领会。即使职工抱怨很大,离任率高,那该当劝东家商量这方面的情景。但道究竟他才是东家,你力劝不妨,力求便没什么道理了。
按照何如按照,篡夺何如篡夺?
书面证明危害,让东家签名决定。
假如尔便给俩计划:1.补报酬;2.记存休,让东家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