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什么意思?
2019-02-22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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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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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五部委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其指导文件为[教民〔2004〕5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主要内容是计划从2006年起用5年时间为西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学历专业人才,培养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生源为西部省市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经费享受中央级高校研究生的拨款政策。
考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称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又称“民族骨干”“少骨计划”“骨干计划”等,是一项由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等五部委联合实施的人才培养计划。主要为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为西部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就读该计划的研究生毕业之后必须回到原籍省份服务满规定年限,报考前为在职人员的研究生,原则上毕业后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报考前为应届生的研究生,毕业后回原籍省份工作(只定区域,不定行业、不定单位、不定工作岗位,培养高校统一发放就业推荐表,在原籍范围内与统分统招研究生相同待遇)。研究生就读期间由财政部提供全额奖学金及一定比例的生活补贴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户口根据考生自愿和招生单位要求决定是否迁移。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简章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予以公布。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按协议规定执行。
考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为了西部地区及少数名族地区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不是一定要少数名族才能参与,生源地为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等,都能够参与少数名族骨干计划。
同学,你好!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称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又称“民族骨干”“少骨计划”“骨干计划”等,是一项由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等五部委联合实施的人才培养计划。主要为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为西部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就读该计划的研究生毕业之后必须回到原籍省份服务满规定年限,报考前为在职人员的研究生,原则上毕业后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报考前为应届生的研究生,毕业后回原籍省份工作(只定区域,不定行业、不定单位、不定工作岗位,培养高校统一发放就业推荐表,在原籍范围内与统分统招研究生相同待遇)。研究生就读期间由财政部提供全额奖学金及一定比例的生活补贴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户口根据考生自愿和招生单位要求决定是否迁移。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简章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予以公布。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按协议规定执行。
汉族考生限定为本计划生源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和生源范围内的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人员。
首先要搞清楚这个招生的性质,这个不是加分的问题。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此计划在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外单列。2008年计划招生4200人,其中硕士生3400人,博士生800人,可招收10%的汉族考生,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汉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多带带统一划线”的原则。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复试分数线一般是另行多带带公布,比正常统招的要低很多。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不同“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
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五部委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计划从2006年起用五年时间为西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学历专业人才,培养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生源为西部省市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经费享受中央级高校研究生的拨款政策。
考研加分 或者降分 只针对 报了少民骨干计划的学生
即使你是少数民族 没有报少敏骨干计划 也不能享受加分!!
单科也有要求 国家线 一般是降低专业课的分数 从而总分低一些 当然要看具体学院的规定
但是并不是说过了 240就一定录取 还要看报考人数 因为每个学校配额有限 到最后其实还是按照分数高低录取
每年会根据招生人数,以及考试情况给予合理的降分,但都不是固定的。以下是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研究生处的详细政策:
招生范围与对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主要考虑少数民族考生。
招生原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多带带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须来自前述生源范围,且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审核同意。
3.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