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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有第三次复检资格吗

发布时间:2022-01-10 22:01 来源:环球网校 点击量: 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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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编有第三次复检资格的,如果事业单位考试过程中期间不合格,相关单位会及时通知进行复检,第一次体检不过关通常都要复查,第二次不过关还有第三次复检的资格。那么事业编有第三次复检资格吗?体检标准都有哪些呢?下面就来详细的了解一下。

  考核体检有关安排:

  1. 以招聘岗位作为参考,结合应聘者个人考试总成绩,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确认具体的体检人选以及范围;

  2. 如果应聘人员总成绩完全一样,此时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认具体的人选;

  3. 如果体检或者考核不合格,导致出现空缺,可以从其他相同岗位考核范围之内的人员中进行补充;

  4. 结合实际需求,可以先考核再体检,也可以先体检再考核;

  5. 其他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来进行。

  体检标准:

  第一条,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以及心肌病等是不合格的,如果不用进行手术或者通过手术治愈的,合格;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之内的,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对于单纯性缺铁性贫血来说,男性血红蛋白高于90g/L、女性血红蛋白高于80g/L,属于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

  通过上面分析可知,事业编有第三次复检资格的,当然在体检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严格按照有关安排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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