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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明确职称可直接申报

发布时间:2020-05-08 16:39 来源:环球网校 点击量: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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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进行职称申报,是很多企业和个人都非常欢喜的事情,拥有职称代表着拥有更多社会地位,也意味着能够获得更好的福利待遇,当然这也是受到国家政策支持的,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企业职称工作的有关通知,明确可以直接进行职称申报了,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

人社部明确职称可直接申报.png

1、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不得多头重复交叉评价和强制评价。

2、民企职称申报: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积极拓宽职称申报渠道。

3、可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受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

4、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申报职称,其创业和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5、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

6、职称评审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对论文、职称外语等不做限制性要求。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专家。

7、职称评价方式:综合采用考试、评审、答辩、考核认定、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方式。

8、加快推广在线评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集中评审。

9、进一步精简职称申报材料,减少证明事项。

10、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提供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

11、引导民营企业将职称评审结果作为确定岗位、考核、晋升、绩效、薪酬等的依据。

关于职称评审和申报工作,各地要做好职业资格与相应职称的衔接确认,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或“直通车”,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或组织开展民营企业专项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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