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输液为什么必须有护士上岗证?没有上岗证可不可以输液?乡村医生可不可以输液?

2019-10-23 16:29 2319浏览 1回答
静脉输液为什么必需有护士上岗证?没有上岗证可不可以输液?乡村医生可不可以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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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SHIDA
1楼 · 2019-10-23 17:11.采纳回答

第一条 为增强村卫生室(所)静脉输液管理,标准村卫生室(所)静脉输液技术准入,保证患者就医平安、无效,依据《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管理方法》和省政府《关于增强村卫生室(所)建立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则,核发《医疗机构执业答应证》,同意从事预防、保健和根本医疗效劳的村卫生室(所)。

第三条 村卫生室(所)展开静脉输液医治项目必需经外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并在其《医疗机构执业答应证》的“诊疗科目”中注明“输液”字样。

第四条 展开静脉输液的村卫生室(所)从事临床医疗效劳的人员必需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历,护理人员必需获得《护士执业证书》。

第五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需对展开输液医治的医护人员停止专业知识培训辅导,使其掌握常用药品的配伍忌讳、输液反响及其抢救准绳和办法,考核合格报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在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培训辅导记载”或其他无效执业证书相关栏目中注明“输液”字样。

第六条 展开静脉输液的村卫生室(所)房屋、设备必需到达《江西省村卫生室(所)配置规范》的门槛,设有输液察看床(或输液椅)及其它输液器材。

第七条 展开静脉输液的村卫生室(所)医治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通风良好、光线充足。做到清洁区、半净化区、净化区绝对分开。任务台**易消毒,整洁有序。“三查七对”、药物配伍忌讳、抢救顺序、消毒等规章制度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一致标准后张贴上墙。

第八条 医治室内必需具有各种规格的一次性注射器、有盖方盘、消毒罐、持物钳、棉球、棉签、纱布、高压灭菌锅、污物桶等设备和消毒剂,有盖方盘、消毒罐、持物钳、棉球、棉签和纱布应标注消毒工夫,消毒剂活期改换。

第九条 医治室设有抢救药品柜,装备常用抢救药品和氧气瓶或氧气包等常用设备。

第十条 医治室配有与房屋大小相婚配的紫外线消毒设备,每天按规则消毒,并有消毒注销。

第十一条 输液运用的药品、一次性输液用具等必需契合《药品管理法》、《医院感染管理标准》的规则,从正轨渠道推销,保证输液平安。

第十二条 展开静脉输液的村卫生室(所)必需开具输液处方或医嘱,并按规则留存;树立病程记载和制造输液卡,做到定时察看,不得离岗脱岗,发现成绩及时处置。

第十三条 运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用具应做到及时消毒毁形、燃烧或深埋,同时做益处理记载。毁形的总体门槛是使一次性运用医疗器械的零部件不再具有运用功用。医疗废物的处置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活力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分类、处置。

第十四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树立村卫生室(所)输液管理档案,每年对展开输液医治的村卫生室(所)停止一次考核,考核合格的加盖检验印章,对考核不合格的门槛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契合门槛的,登记其静脉输液医治项目,终止其医护人员的静脉输液技术资历,对拒不整改的,或因输液医治形成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停止处置。

第十五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增强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所)输液任务的管理,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从事输液的村卫生室(所)停止监视。

第十六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方法制定详细施行细则。

第十七条 本方法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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