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后,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后,因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当事人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
2019-01-08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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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具有保险利益;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具有保险利益;其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其具有保险利益。不具有上述关系,就说明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