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如何
2019-01-07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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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报吉林省的特岗教师了,但上网查了一下,各地的特岗教师都反应一个同样的问题就是工资待遇非常不尽人意啊,甚至少的可怜,有很可气,明文规定的补助可是都达不到,我有点失去信心了,有哪位权威人士知道到底工资待遇会怎样啊?国家明明拨了款可是怎么特岗教师的工资那么少呢。我到底该不该去啊?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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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政策待遇: “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 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的,退休不再实施退休工资而是养老金。工资标准评审中,教龄、工龄都要纳入计算。 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买五险一金。 聘任期为3年,鼓励期满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聘期结束后可留在当地任教,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特岗教师政策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四省藏区县、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主要包括下列地方: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新疆。
新西南小编为您解答: 1.报名特岗教师考试时,可以享受加分政策。 为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按照“自愿报名、择精选拔”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⑴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⑵省级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加4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也就是说,如果你有了这些加分项后,会比其他人更有优势通过特岗教师考试。 2.成为特岗教师后,享受统一工资标准。 通过“特岗计划”的教师在三年的服务期间,将享受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项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同时还解决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险问题。原则上特岗教师的年收入水平和当地事业单位公办教师的年水平持平。 3.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可以享受政策扶持和优惠就业政策。 三年服务期满后,你可以有三种选择: (1).政府为鼓励优秀教师在聘用期满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通过考核且自愿留在学校任教的,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工资将纳入到当地财政系统中进行统一发放。 (2)对于重新择业的特岗教师,各地政府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比如在今后的城市、县镇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时,会优先聘用从事过特岗教师的人员。 (3).对于想继续研学进修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只要本人符合相应条件要求,并在三年服务内考核合格,均可申请教育硕士免试资格。特岗教师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层教学实践。 4.对于服务期满后仍从事农村教育事业的老师,将实施社会保险制度。 特岗教师退休后不再实施退休工资而是发放养老金。工资标准评审中,教龄、工龄都要纳入计算。 当然,权利的享受还需要有义务的支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用人学校须于聘用人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期内,如果聘用人存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除合同的情形,或者存在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情况,用人单位均可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同时,聘用人在3年服务期内,不得跨市、县(区)调动,也不能安排到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任教,此类限制相比公办教师招聘而言更为严格,还望大家注意。
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特岗教师聘期一般为三年,聘任期满合格可直接转为编制留任,继续服务农村教育事业。 按照省上四部门通知,对于特岗教师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聘用合同书中明确,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2.7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于2.7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县级政府承担。
看具体地方,地区不同工资也不同。特岗教师工资水平高低由本地经济情况决定,所以不同地区的特岗教师,工资也不同!
2016江西特岗招聘公告上明确规定如下待遇: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与教师签订3年聘任协议,纳入所在学校在职在编教师统一管理范围,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工资、津贴、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各项政策同等待遇。 (二)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特岗教师,经审核,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 (三)特岗教师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且不实行试用期。 (四)设岗县(市、区)统一为特岗教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各项社会保险。 (五)设岗县(市、区)为特岗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及其它必要的生活条件。 (六)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农村教育硕士。 (七)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本县生源毕业生,回原籍所在县农村学校任教,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您好,帮考网为您服务。 亲,刚开始是没有编制的,待遇也比不上其他老师,只有在服务期满后才能纳入编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并享有一些特殊政策,具体参考下面: 特岗教师待遇及有关政策保障: 1、特岗教师在聘用的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2、特岗教师在服务期间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3、特岗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四川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4、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社部门批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5、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层教学实践。 6、特岗教师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均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以上摘自某地特岗教师的公告信息,全国基本上都差不多。 更多特岗教师信息亲可以参考下,里面很有有用的资料。 希望能帮助到你! 如有疑问,欢迎向帮考网企业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