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的责任与义务怎么区别啊,我总是记错了,...

2019-09-23 15:12 1738浏览 7回答
心理咨询师的责任与义务怎么区别啊,我总是记错了,能不能教我一个好方法记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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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_sjt
1楼 · 2019-09-23 15:49.采纳回答

  心理咨询师二级论文在内容上的门槛如下:
(一)案例报告内容
1、一般资料:包括人口学资料、个人成长史、精神状态、身体状态、社会功能、心理测验结果。
2、主诉和个人陈述:包括问题发生发展过程,求助原因。
3、观察和他人反映:包括心理咨询师观察的结果和求助者亲友反映情况。
4、评估与诊断:包括心理状态的评估、诊断与鉴别诊断、诊断依据。
5、咨询目标的制定:包括具体目标、最终目标、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
6、咨询方案的制定:包括方法与原理、双方责任与义务、时间和费用等。
7、咨询过程:包括咨询阶段的划分,各阶段的任务与完成情况。
8、咨询效果评估:包括求助者自我评估及心理咨询师的评估和心理测验。
(二)个人分析报告内容(可根据自身情况参考以下项目撰写)
1、自我成长分析
(1)应怎样评估自己的发展史?高峰和低谷分别在哪里?
(2)我什么时候意识到自己已成为一个成年人了?我是如何处理这种认识的?
(3)我最好的五个品质是什么?
(4)在我的人生中哪五个方面是需要增强的?
(5)我的基本人生观是什么?
(6)我最近大部分时间的心情是怎样的?
(7)一般情况下我是怎样看待其他人的?
(8)在我对生活的看法中,我的宗教信仰、文化背景、道德标准、性别和性倾向分别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9)我是什么样的人格类型?
(10)我心目中的英雄是谁?
(11)我认为的成熟标准是什么?
(12)我的个人奋斗目标责任制有哪些?
(13)什么人或什么影响了我的人生发展?
(14)我最好的朋友会怎样评价我?
(15)人们对我的批评意见集中在什么方面?
(16)用哪三个形容词能最好地对我进行描述?
2、职业行业分析
(1)我为何要成为一个心理咨询师?
(2)成为心理咨询师后,我的情绪问题是否会被明确并得到解决?
(3)我需要做什么准备才能成为一个心理咨询师?
(4)我具备哪些要求能使我成为一个出色的心理咨询师?
(5)我经常出现的反移情问题是什么?
(6)我对求助者有何期待?
(7)我对自己的职业有何期待?
(8)我希望从同事那里获得什么?
(9)我的职业优点和弱点有哪些?
(10)我的职业奋斗目标有哪些?
(11)我的同事会怎样评论我?
(12)我希望接待哪一类型的求助者?为什么?
(13)我将如何应对自己的心理压力或崩溃状态?
(14)我如何处理对于自己工作的赞许和责难?
(三)研究报告的内容(可参考以下项目撰写)
1、咨询理论概述(选择某种咨询理论)
(1)咨询理论的名称
(2)咨询理论的发展史
(3)咨询理论框架
(4)咨询技术
2、安全分析
(1)运用上述理论解释心理问题的形成原因与发展过程
(2)运用上述咨询技术解决心理问题
(3)评估咨询效果
3、个人体会
(1)结合实际操作谈谈自己对该理论有何新的认识?
(2)结合实际操作谈谈对该理论的咨询技术有何新的体会?

ladyluck
2楼-- · 2019-09-23 16:06

  责任:
1. 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2. 帮助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
3. 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并说明保密例外。
义务:
1.向求助者介绍自己的受训背景,出示执业资格证件;
2.遵守咨询机构的有关规定;
3.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
4.尊重求助者,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求助者。
我觉得还比较好记 责任就是需要负责的事情 咨询师要对自己负责对来访者负责 对自己负责就可以理解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对来访者负责就是要帮助来访者解决心理问题并且保密
义务就是要付出要做些什么也是一种尊重 付出的对象是咨询中心是来访者 所以要遵守机构规定以及向来访者出示证件 对来访者尊重就要按照协商好的方案和时间来进行咨询
我是这样理解记忆的 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

lafei12
3楼-- · 2019-09-23 16:03

  程序就是 报名 ,参加培训辅导, 然后心理咨询师考试 ,最后合格发证。
报名考试要求:
(一)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要求之一者)
1、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要求之一者)
1、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3年以上。
2、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
然后考试分基础和技术两部分。
心理咨询师(psychological consultant):是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

yjicqtvb
4楼-- · 2019-09-23 16:01

  1.求助者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责任
(1) 向咨询师提供与心理问题有关的真实资料;
(2) 积极主动地与咨询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3) 完成双方商定的作业.
权利
(1) 有权利了解咨询师的受训背景和执业资格;
(2) 有权利了解咨询的具体方法、过程和原理;
(3) 有权利选择或更换合适的咨询师;
(4) 有权利提出转介或中止咨询;
(5) 对咨询方案的内容有知情权、协商权和选择权.
义务
(1) 遵守咨询机构的相关规定;
(2) 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
(3) 尊重咨询师,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咨询师.
2.咨询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责任
(1) 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 帮助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
(3) 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并说明保密例外.
权利
(1) 有权利了解与求助者心理问题有关的个人资料;
(2) 有权利选择合适的求助者;
(3) 本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有权利提出转介或中止咨询.
义务
(1) 向求助者介绍自己的受训背景,出示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件;
(2) 遵守咨询机构的有关规定;
(3) 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
(4) 尊重求助者,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求助者.

焰冰蓝
5楼-- · 2019-09-23 15:59

  我和你一样的理想,下面是人家给我的,你可以参考一下
虽然长了一点,但是一定能帮助到你噢~~
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说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辅导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门槛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术门槛和知识水平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门槛。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术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辅导、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三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门槛、工作门槛和比重表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人员有:郭念锋、张建新、姜长青。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陈蕾、李克、许又新、张伯源、刘福源、胡顺之、李鸣杲、皇甫恩、黄铎香、马建青、何缨 、陈学儒、马欣良,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1年8月3日起试行。
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心理咨询师。
1.2 职业定义
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观察能力:非常重要
理解能力:非常重要
学习能力:非常重要
思维判断能力:非常重要
表达能力:非常重要
人际沟通能力:非常重要
自我控制能力:重要
自我心理平衡能力:重要
交往控制能力:重要
计算能力:一般
1.6 基本文化程度
中专毕业(含同等学历)。
1.7 培训辅导门槛
1.7.1 培训辅导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辅导期限:心理咨询员不少于720标准学时,心理咨询师不少于520标准学时,高级心理咨询师不少于3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辅导教师
具有心理学及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者,或取得高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者,经心理咨询师执教培训辅导后,可担任心理咨询员和心理咨询师的培训辅导教师;具有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正高职称,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者,可担任高级心理咨询师的培训辅导教师。
1.7.3 培训辅导场地及设备
教学要求完善的标准教室,心理咨询示教设备。
1.8 鉴定门槛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要求
——心理咨询员(具备以下要求之一者)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毕业证书,经心理咨询员正规培训辅导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2)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5年并能出具可靠证明者。
——心理咨询师(具备以下要求之一者):
(1)取得心理咨询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心理咨询师正规培训辅导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毕(结)业证书者;
(2)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大专毕业;或其它专业本科毕业,经心理咨询师正规培训辅导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的中级职称,经心理咨询师正规培训辅导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高级心理咨询师(具备以下要求之一者):
(1)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高级心理咨询师正规培训辅导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在国家核心学术杂志发表论文两篇以上者;
(2)获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硕士学位,见习本职业工作半年以上,经高级心理咨询师正规培训辅导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在国家核心学术杂志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者;
(3)获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博士学位,经高级心理咨询师正规培训辅导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副高职称以上,经高级心理咨询师正规培训辅导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1.8.3 鉴定方式
本职业各级别的鉴定都包括理论知识综合考试和实际能力考核两项内容。
(1)理论知识综合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题目从题库中随机提取,按标准答案评分。考试分数成绩采用百分制,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2)心理咨询员和心理咨询师实际能力考核,采用专家组面试评定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心理评估,案例分析,咨询方案制定和交谈方法。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高级心理咨询师的实际能力考核,采用专家组综合评审方式进行,考生应提前三个月上报个人业绩资料(著作、论文、专利和研究成果证书)和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
(3)单项分数成绩合格者,分数成绩保留2年。
(4)已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正高职称,正在从事心理咨询临床和教学工作的人员可不参加理论知识综合考试,由单位推荐并直接向专家组提交个人业绩资料申报高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由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和考生比例
(1)理论考试:20名考生配1名考评人员。
(2)实际能力考核:1名考生配3名考评人员。
1.8.5 鉴定时间
理论考试120分钟,实际能力考核60分钟。
1.8.6 鉴定场所设备
标准教室。
2. 基本门槛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守则
热爱本职工作,坚定为社会做奉献的信念,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增强技术,提高自身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求助者建立平等友好的咨询关系。
2.1.2 职业道德
(1)心理咨询师不得因求助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求助者;
(2)心理咨询师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必须让求助者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特点、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求助者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3)心理咨询师在对求助者进行工作时,应与求助者对工作的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采用某些疗法)应与求助者达成书面协议;
(4)心理咨询师与求助者之间不得产生和建立咨询以外的任何关系。尽量避免双重关系(尽量不与熟人、亲友、同事建立咨询关系),更不得利用求助者对咨询师的信任谋取私利,尤其不得对异性有非礼的言行;
(5)当心理咨询师认为自己不适合对某个求助者进行咨询时,应向求助者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心理咨询师或医师;
(6)心理咨询师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具体措施如下:
①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求助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时的限度;
②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求助者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或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但应将有关保密的信息暴露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③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
④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求助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求助者的有关信息。
2.2 基础知识
2.2.1 普通心理学
(1) 普通心理学的对象、任务和方法,普通心理学简史;
(2) 心理活动的生理基础,认知过程(感觉、知觉、注意、学习、记忆、思维、语言),心理活动的意识性特征——注意,情绪和情感,意志,能力,人格。
2.2.2 社会心理学
(1)社会心理学的对象、任务和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简史;
(2)社会化与自我、社会认知与归因,社会动机,态度,人际关系,社会影响,助人利他与侵犯,人际吸引、婚姻与家庭。
2.2.3 发展心理学
(1)发展心理学的对象,任务和方法,发展心理学简史;
(2)基本理论;
(3)心理发展的生物学基础;
(4)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与行为特点。
2.2.4 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
(1)心理健康的标准;
(2)心理异常的评定标准;
(3)常见心理障碍;
(4)心理卫生问题。
2.2.5 心理测验学
(1)心理测验学简史,心理测验的概念与分类,心理测验的应用价值;
(2)智力测验;
(3)人格测验;
(4)心理评定量表。
2.2.6 咨询心理学
(1)咨询心理学的工作对象、任务与方法;
(2)咨询心理学的工作范围;
(3)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异同;
(4)心理咨询的分类。
2.2.7 与心理咨询相关的法律知识
(1)劳动法基本知识;
(2)民法通则中与心理咨询和治疗相关的法律条文(如隐私权、人身权等等);
(3)现行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与心理咨询相关的条文;
(4)治安条列中与心理咨询相关的条文;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与心理咨询相关的条文。
3.工作门槛
本标准对各级别的工作门槛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内容。
3.1 心理咨询员
一、心理诊断
(一)初诊接待
1.能按心理咨询原则完成对求助者的初次接待工作
相关知识:
(1)咨询员的仪态和礼貌语言知识
(2)求助者的权利与义务知识
(3)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工作方式知识
(4)心理咨询的保密原则
2.能进行摄入性谈话
相关知识:
(1)心理学的谈话法知识
(2)摄入性谈话的方法
3.能正确使用心理测验
相关知识:
(1)主意心理测验的性质和使用范围
(2)心理测验的针对性原则
4.能进行初诊资料的整理
相关知识:
(1)咨询资料的整理格式
(2)初诊中应收集的资料内容
(二)初步诊断
1.能依据初诊资料,做出精神病和非精神病的判断
相关知识:
(1){{BANNED}}心理学知识
(2)发展心理学关于不同年龄段心理特征的知识
(3)普通心理学关于注意品质和情绪的一般知识
(4)精神病与非精神病判断原则
2.能依据所获资料和心理评估结果判断
相关知识:
(1)判断心理测验结果的知识
(2)心理健康水平的判断指标
3.能向上级咨询师提出诊断报告
相关知识:
(1)心理——行为障碍不同程度的划分标准
(2)心理——行为障碍系统分类诊断
二、心理咨询
(一)咨询方案的制定
1.能把握心理咨询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相关知识:各类症状相关性的知识
2.能进行咨询失误的处理
相关知识:处理咨询失误的知识
(二)咨询工作的实施(个体咨询)
1.能运用谈话法,做心理疏导
相关知识:治疗性谈话法知识
2.能进行咨询效果的初步评定
相关知识:咨询效果评估标准的知识
3.能协助上级咨询师整理咨询案例
相关知识:心理咨询文档工作的知识
(三)心理咨询的实施(团体咨询或小组咨询)
1.能在指导下见习团体咨询
相关知识:团体心理咨询的基本知识
2.能实施团体咨询
相关知识:团体心理咨询的基本知识
3.能进行见习咨询效果鉴别
相关知识:团体咨询效果鉴别的知识
三、心理测验
(一)智力测验
1.能进行韦氏测验
2.能进行瑞文测验
3.能进行比奈西蒙测验
(二)人格测验
1.能进行MMPI-2测验
2.能进行16PF测验
3.能进行EPQ测验
4.能进行CPAI测验
5.能进行UPI测验
(三)心理评定量表
1.能进行SCL-90测验
2.能进行SAS测验
3.能进行SDS测验
(四)群体心理测验的实施
能在指导下见习团体心理测验
相关知识:群体心理测验的基础知识
四、其它
工作内容:心理咨询的其他辅助工作
技术门槛:能协助上级咨询师进行文档处理工作
相关知识:文档工作的基础知识
3.2 心理咨询师
一、心理诊断
(一)初诊接待
1.审查心理咨询员提交的各类报告
(1)申请心理测验的报告格式的知识
(2)诊断报告的格式和内容门槛方面的知识
2.能使用谈话法外的方法,深入了解求助者的心理
相关知识:
(1)神经症专用测验知识
(2)精神病专用测验知识
3.能鉴别一般心理问题和神经症
相关知识: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二)初步诊断
1.能对所获资料进行分析、综合,对求助者的心理与行为的异常表现定性
相关知识:精神病学基本知识
3.经过综合分析给出初步诊断
相关知识:
(1)心理诊断学、精神病诊断和临床心理鉴别诊断的知识
(2)心理问题、神经症、精神病鉴别的知识
(三)确定诊断与鉴别诊断(除外重型精神疾病和神经系统疾病并转诊)
1.能对求助者的心理与行为问题给出诊断
相关知识:中国和国际精神疾病诊断标准的知识
2.一般心理问题、神经症和精神病做出鉴别诊断
相关知识:
(1)症状的外在表现、内在体验和动机之间一致性和不一致性的心理学知识
(2)心理紊乱的系统分类诊断的知识
(四)病因诊断
1.能寻求引发心理问题的生物学原因
相关知识:
(1)躯体疾病的心理特点的知识
(2)身心反应的知识
2.能寻求引发心理问题的社会性原因
相关知识:
(1)生活事件与疾病的关系知识
(2)个人生活方式与心理健康的知识
(3)个人应对方式与心理健康的知识
3.能寻求引发心理障碍的认知因素
相关知识:
(1)判断不良认知倾向的知识
(2)判断不良人格倾向的知识
二、心理咨询
(一)咨询方案的制定
1.能确定心理咨询切入点和切入方式
相关知识:
(1)临床心理学关于心理咨询的知识
(2)各种不同心理活动之间相互联系的知识
2.能进行咨询阶段的划分
相关知识:
(1)不同心理问题改善过程的知识
(2)判断心理问题轻重程度的知识
3.能确定咨询效果指标并进行效果评估
相关知识:效果评估的基本知识
(二)咨询工作的实施(个体咨询)
1.自然导入引导性心理咨询
相关知识:谈话法自然导入的知识
2.控制咨询方向,占据主动地位
相关知识:
(1)临床心理学有关谈话法的知识
(2)社会心理学人际吸引的知识
3.能启发、引导来访者独立思考独立
相关知识:社会心理学人际互动的知识
4.能捕捉来访者心理活动的积极因素,激励主动性
相关知识:动机激励的相关知识
5.能正确指导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
相关知识:心理卫生学知识
6.能对心理咨询进行阶段性总结
相关知识:临床心理学效果评定的知识
7.能提出进一步咨询的问题,布置“作业”
相关知识:
(1)临床心理学关于咨询反馈信息的知
(2)自我激励、自我强化和自我管理的心理学知识
8.能确定下一阶段咨询的方向
相关知识:
(1)咨询关系影响咨询成败的知识
(2)心理治疗的理论与应用知识
9.能进行咨询过程结束后的效果评定
相关知识:
(1)咨询关系与疗效
(2)被社会接纳程度与效果的关系
(3)自我接纳程度与效果的关系
10.能根据效果指标进行咨询失败的处理
相关知识:
(1)咨询效果鉴别的基本知识
(2)心理咨询相关法律的知识
11.能确定远期咨询的效果
相关知识:
(1)社会心理学关于随访调查的知识
(2)心理学关于自身比较行为测验的知识
(三)心理咨询的实施(团体咨询或小组咨询)
1.能进行团体咨询的设计
相关知识:
(1)心理问题归类的知识
(2)个体心理问题归纳原则与步骤的知识
(3)团体心理咨询的知识
2.能进行团体咨询实施
相关知识:
(1)社会心理学人际互动和人际沟通的一般知识
(2)社会心理学从众与引导知识
(3)归因与决策的社会心理学知识
(4)小团体文化作风的形成与功能知识
(5)咨询师在团体咨询中角色与作用的知识
(6)团体咨询与个别指导的知识
3.能进行咨询效果评估
咨询效果评估的心理学知识
三、心理测验
(一)量表的分数与转换
1.能编制量表
相关知识:测验的常模及分数转换知识
2.能进行测验分数的转换
相关知识:测验的常模及分数转换知识
3.能把握建立常模的过程
相关知识:测验的常模及分数转换知识
(二)测验的信度、效度与项目分析
1.能进行信度分析
相关知识:心理测验的技术分析知识
2.能进行效度分析
相关知识:心理测验的技术分析知识
3.能进行项目分析
相关知识:心理测验的技术分析知识
(三)测验结果的解释
1.能根据智力测验的一般原则进行解释
相关知识:心理测验结果的基本分析方法
2.能根据人格测验的一般原则进行解释
相关知识:心理测验结果的基本分析方法
3.能根据心理评定量表的一般原则进行解释
相关知识:心理测验结果的基本分析方法
(四)群体心理测验的实施
能进行团体心理测验
相关知识:团体心理测评的知识
四、其 他
工作内容:指导心理咨询员工作
技术门槛:能示范心理咨询过程
相关知识:国内外本学科的新进展、新知识
3.3 高级心理咨询师
一、心理诊断
(一)初诊接
1.能向下级心理咨询师示范初诊接待的全过程
相关知识:临床心理学全部诊断程序和理论依据的知识
2.能够向下级咨询师示范并讲解如何形成初步诊断、如何考虑下一步处理意见
相关知识:临床心理学全部诊断程序和理论依据的知识
(二)会诊
1.能主持会诊
相关知识:
(1)会诊的各项原则、会诊方式的知识
(2)区分不同{{BANNED}}人格的知识
2.能参与会诊
相关知识:
(1)心身疾病的知识,躯体疾病的知识
(2)神经心理学和神经疾病的知识
(三)病因诊断
1.能挖掘并向下级心理咨询师解释引发心理问题的社会性原因
相关知识:
(1)人类社会属性的理论知识
(2)生活方式影响心理与行为的知识
2.能挖掘并向下级心理咨询师说明引发心理问题的认知原因
相关知识:认知对情绪和行为调节作用的知识
3.能挖掘并向下级心理咨询师讲解引发心理问题的生物学原因
相关知识:
(1)神经生理学和神经内分泌学知识
(2)生物周期节律性的生物学知识
(四)疑难案例分析
技术门槛:能进行剖析案例并讲解
相关知识:人类的生物、社会、心理属性之间辨证关系的知识
二、心理咨询
(一)咨询方案的制定与修正下级心理咨询师的方案
技术门槛:能审定下级心理咨询师对疑难案例的咨询方案
相关知识:心理咨询的理论知识
(二)咨询工作的实施(个体咨询)
1.能正确使用权威效应实施各类催眠术
相关知识:
(1)暗示理论
(2)清醒状态下暗示作用的理论知识
(3)心理咨询以及催眠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知识
2.能对下级心理咨询师的阶段性咨询效果进行评价
相关知识:疗效鉴别的理论知识
3.能对心理咨询师最终咨询效果进行评定
相关知识:疗效鉴别的理论知识
(三)咨询的实施(团体咨询或小组咨询)
1.能进行团体心理咨询的指导
相关知识:团体心理咨询的理论与操作知识
2.能评估咨询效果
相关知识:团体咨询效果评定的理论知识
三、心理咨询
(一)翻译国外测验工具
1.能翻译项目
相关知识:相关专业外语知识
2.能翻译国外编制的量表
相关知识:相关专业外语知识
3.能翻译国外制定的常模
相关知识:相关专业外语知识
(二)编制心理测验
1.能建立项目库
相关知识:心理统计学知识
2.能进行项目选择
相关知识:心理统计学知识
3.能掌握量表分数标准分
相关知识:心理统计学知识
4.能建立常模
相关知识:心理统计学知识
5.能编手册
相关知识:心理统计学知识
(三)群体心理测验与特殊问卷的实施
1.能参与修正和编制团体问卷和量表
相关知识:社会心理学关于社会特殊群体划分的理论知识
2.能实施群体特殊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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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一)业务督导
1.能制定心理咨询师的培训辅导计划
相关知识:
(1)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的知识
(2)心理咨询的理论知识
(3)心理问题分类和心理疾病诊断的知识
(4)临床心理学国际、国内最新发展动态知识
2.能指导心理咨询师的理论学习和审核下级心理咨询师的工作方案
3.能组织心理咨询师进行个案分析、专题讲习班和点评难点
4.能参与心理咨询师业务考评和年检
(二)工作实际操作督导
1.能对心理咨询师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进行检查、指导
相关知识:
(1)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相互关系的知识
(2)各类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方法的知识
(3)咨询效果的鉴别知识
(4)国际、国内最新咨询手段与心理治疗方法的知识
2.能对心理咨询师的业务能力定期评估并指出努力方向。
3.能指导下级咨询师咨询过程中咨询关系的正常发展
(三)下级心理咨询师个人心理健康的督导
1.能评估下级心理咨询师个人心理素质,指出薄弱点。
相关知识:
(1)督导的职责与责任界限的知识。
(2)本职业活动对从业者个人心理健康影响的知识。
2.能指导下级心理咨询师个人心理健康状况并协助排除因职业原因造成的心理问题。
3.能指导下级心理咨询师,提高个人心理平衡的能力

lafei12
6楼-- · 2019-09-23 15:57

  中国心理学会(以下简称“本学会”)制定的临床与咨询工作伦理守则(以下简称“本守则”),是本学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授权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注册标准制定工作组(以下简称“制定工作组”)在广泛征集有关专业人士的意见后制定的。制定本守则的目的是让心理师、寻求专业服务者以及广大民众了解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工作专业伦理的核心理念和专业责任,并籍此保证和提升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专业服务的水准,保障寻求专业服务者和心理师的权益,增进民众的心理健康、幸福和安宁,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本守则亦作为本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心理师的专业伦理规范以及本学会处理有关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伦理申诉的主要依据和工作基础。
总 则
善行:心理师工作目的是使寻求专业服务者从其提供的专业服务中获益。心理师应保障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权利,努力使其得到适当的服务并避免伤害。
责任:心理师在工作中应保持其专业服务的最高水准,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认清自己专业的、伦理及法律的责任,维护专业信誉。
诚信:心理师在临床实际操作活动、研究和教学工作中,应努力保持其行为的诚实性和真实性。
公正:心理师应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专业工作及其他人员。心理师应采取谨慎的态度防止自己潜在的偏见、能力局限、技术的限制等导致的不适当行为。
尊重:心理师应尊重每一个人,尊重个人的隐私权、保密性和自我决定的权利。
1. 专业关系
心理师应尊重寻求专业服务者,按照专业的伦理规范与寻求专业服务者建立良好的专业工作关系,这种工作关系应以促进寻求服务者的成长和发展,从而增进其自身的利益和福祉为目的。
1.1心理师不得因寻求专业服务者的年龄、性别、种族、性取向、宗教和政治信仰、文化、身体状况、社会经济状况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对方。
1.2心理师应尊重寻求专业服务者的知情同意权。在临床服务工作开始时和工作过程中,心理师应首先让对方了解专业服务工作的目的、专业关系、相关技术、工作过程、专业工作可能的局限性、工作中可能涉及的第三方的权益、隐私权、可能的危害以及专业服务可能带来的利益等相关信息。
1.3心理师应依照当地政府门槛或本单位的规定恰当收取专业服务的费用。心理师在进入专业性工作关系之前,要对寻求专业服务者清楚地介绍和解释其服务收费的情况。不允许心理师以收受实物、获得劳务服务或其他方式作为其专业服务的回报,因为它们有引起冲突、剥削、破坏专业关系等潜在的危险。
1.4心理师要明了自己对寻求专业帮助者的影响力,尽可能防止损害信任和引起依赖的情况发生。
1.5心理师应尊重寻求专业帮助者的价值观,不代替对方做出重要决定,或强制其接受自己的价值观。
1.6心理师应清楚地认识自身所处位置对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潜在影响,不得利用对方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利用对方,或者借此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1.7心理师要清楚地了解双重关系(例如与寻求专业帮助者发展家庭的、社交的、经济的、商业的或者亲密的个人关系)对专业判断力的不利影响及其伤害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潜在危险性,避免与寻求专业服务者发生双重关系。在双重关系不可避免时,应采取一些专业上的预防措施,例如签署正式的知情同意书、寻求专业督导、做好相关文件的记录,以确保双重关系不会损害自己的判断并且不会对寻求专业帮助者造成危害。
1.8心理师不得与当前寻求专业服务者发生任何形式的性和亲密关系,也不得给有过性和亲密关系的人做心理咨询或治疗。一旦业已建立的专业关系超越了专业界限(例如发展了性关系或恋爱关系),应立即终止专业关系并采取适当措施(例如寻求督导或同行的建议)。
1.9心理师在与某个寻求专业服务者结束心理咨询或治疗关系后,至少三年内不得与该寻求专业服务者发生任何亲密或性关系。在三年后假如发生此类关系,要仔细考察关系的性质,确保此关系不存在任何剥削的可能性,同时要有合法的书面记录备案。
1.10心理师在进行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中不得随意中断工作。在心理师出差、休假或临时离开工作地点外出时,要对已经开始的心理咨询或治疗工作进行适当的安排。
1.11心理师认为自己已不适合对某个寻求专业服务者进行工作时,应向对方明确说明,并本着为对方负责的态度将其转介给另一位合适的心理师或医师。
1.12在专业工作中,心理师应相互了解和相互尊重,应与同行建立一种积极合作的工作关系,以提高对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服务水平。
1.13心理师应尊重其他专业人员,应与相关专业人员建立一种积极合作的工作关系,以提高对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服务水平。
2.隐私权与保密性
心理师有责任保护寻求专业服务者的隐私权,同时认识到隐私权在内容和范围上受到国家法律和专业伦理规范的保护和约束。
2.1心理师在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中,有责任向寻求专业服务者说明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应用的限度。在家庭治疗、团体咨询或治疗开始时,应首先在咨询或治疗团体中确立保密原则。
2.2心理师应清楚地了解保密原则的应用有其限度,下列情况为保密原则的例外:(1)心理师发现寻求专业服务者有伤害自身或伤害他人的严重危险时。(2)寻求专业服务者有致命的传染性疾病等且可能危及他人时。(3)未成年人在受到**犯或虐待时。(4)法律规定需要披露时。
2.3在遇到2.2中的(1)、(2)和(3)的情况时,心理师有向对方合法监护人或可确认的第三者预警的责任;在遇到2.2中(4)的情况时,心理师有遵循法律规定的义务,但须门槛法庭及相关人员出示合法的书面门槛,并门槛法庭及相关人员确保此种披露不会对临床专业关系带来直接损害或潜在危害。
2.4心理师只有在得到寻求专业服务者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心理咨询或治疗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演示。
2.5 心理师专业服务工作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于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仅经过授权的心理师可以接触这类资料。
2.6心理师因专业工作需要对心理咨询或治疗的案例进行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有关信息(得到寻求专业服务者书面许可的情况例外)。
2.7心理师在演示寻求专业服务者的录音或录像、或发表其完整的案例前,需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
3.职业责任
心理师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专业伦理规范。同时,努力以开放、诚实和准确的沟通方式进行工作。心理师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应基于科学的研究和发现,在专业界限和个人能力范围之内,以负责任的态度进行工作。心理师应不断更新并发展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自我保健的活动,促进个人在生理上、社会适应上和心理上的健康以更好地满足专业责任的需要。
3.1心理师应在自己专业能力范围内,根据自己所接受的教育、培训辅导和督导的经历和工作经验,为不同人群提供适宜而有效的专业服务。
3.2心理师应充分认识到继续教育的意义,在专业工作领域内保持对当前学科和专业信息的了解,保持对所用技术的掌握和对新知识的开放态度。
3.3心理师应保持对于自身职业能力的关注,在必要时采取适当步骤寻求专业督导的帮助。在缺乏专业督导时,应尽量寻求同行的专业帮助。
3.4心理师应关注自我保健,当意识到个人的生理或心理问题可能会对寻求专业服务者造成伤害时,应寻求督导或其他专业人员的帮助。心理师应警惕自己的问题对服务对象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必要时应限制、中断或终止临床专业服务。
3.5心理师在工作中需要介绍自己情况时,应实事求是地说明自己的专业资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情况,在需要进行广告宣传或描述其服务内容时,应以确切的方式表述其专业资格。心理师不得贬低其他专业人员,不得以虚假、误导、欺瞒的方式对自己或自己的工作部门进行宣传,更不能进行诈骗。
3.6心理师不得利用专业地位获取私利,如个人或所属家庭成员的利益、性利益、不平等交易财物和服务等。也不得利用心理咨询与治疗、教学、培训辅导、督导的关系为自己获取合理报酬之外的私利。
3.7当心理师需要向第三方(例如法庭、保险公司等)报告自己的专业工作时,应采取诚实、客观的态度准确地描述自己的工作。
3.8当心理师通过公众媒体(如讲座、演示,电台、电视、报纸、印刷物品、网络等)从事专业活动,或以专业身份提供劝导和评论时,应注意自己的言论要基于恰当的专业文献和实际操作,尊重事实,注意自己的言行应遵循专业伦理规范。
4.心理测量与评估
心理师应正确理解心理测量与评估手段在临床服务工作中的意义和作用,并恰当使用。心理师在使心理测量与评估过程中应考虑被测量者或被评估者的个人和文化背景。心理师应通过发展和使用恰当的教育、心理和职业测量工具来促进寻求专业服务者的福祉。
4.1心理测量与评估的目的在于促进寻求专业服务者的福祉,心理师不得滥用测量或评估手段以牟利。
4.2心理师应在接受过心理测量的相关培训辅导,对某特定测量和评估方法有适当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之后,方可实施该测量或评估工作。
4.3心理师应尊重寻求专业服务者对测量与评估结果进行了解和获得解释的权利,在实施测量或评估之后,应对测量或评估结果给予准确、客观、可以被对方理解的解释,努力避免其对测量或评估结果的误解。
4.4心理师在利用某测验或使用测量工具进行记分、解释时,或使用评估技术、访谈或其他测量工具时,须采用已经建立并证实了信度、效度的测量工具,假如没有可靠的信、效度数据,需要对测验结果及解释的说服力和局限性做出说明。心理师不能仅仅依据心理测量的结果做出心理诊断。
4.5心理师有责任维护心理测验资料(指测验手册、测量工具、协议和测验项目)和其他测量工具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向非专业人员泄漏相关测验的内容。
4.6心理师应运用科学程序与专业知识进行测验的编制、标准化、信度和效度检验,力求避免偏差,并提供完善的使用说明。
5.教学、培训辅导和督导
心理师应努力发展有意义的和值得尊重的专业关系,对教学、培训辅导和督导持真诚、认真、负责的态度。
5.1 心理师从事教学、培训辅导和督导工作的目的是:促进学生、被培训辅导者或被督导者的个人及专业的成长和发展,以增进其福祉。
5.2从事教学、培训辅导和督导工作的心理师应熟悉本专业的伦理规范,并提醒学生及被督导者注意自己应负的专业伦理责任。
5.3负责教学及培训辅导的心理师应在课程设置和计划上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教学及培训辅导能够提供适当的知识和实际操作训练,满足教学目标的门槛或颁发合格证书等的门槛。
5.4担任督导师的心理师应向被督导者说明督导的目的、过程、评估方式及标准。告知督导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中断、终止督导关系等情况的处理方法。注意在督导过程中给予被督导者定期的反馈,避免因督导疏忽而出现被督导者伤害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情况。
5.5任培训辅导师、督导师的心理师对其培训辅导的学生、被督导者进行专业能力评估时,应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诚实、公平而公正地给出评估意见。
5.6担任培训辅导师、督导师的心理师应清楚地界定与自己的学生及被督导者的专业及伦理关系,不得与学生或被督导者卷入心理咨询或治疗关系,不得与其发生亲密关系或性关系。不得与有亲属关系或亲密关系的专业人员建立督导关系或心理咨询及治疗关系。
5.7担任培训辅导师、督导师的心理师应对自己与被督导者(或学生)的关系中存在的优势有清楚的认识,不得以工作之便利用对方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私利。
6.研究和发表
提倡心理师进行专业研究以便对专业学科领域有所贡献,并促进对专业领域中相关现象的了解和改善。心理师在实施研究时应尊重参与者的尊严,并且关注参与者的福祉。遵守以人类为研究对象的科学研究规范和伦理准则。
6.1心理师在从事研究工作时若以人作为研究对象,应尊重人的基本权益。遵守伦理、法律、服务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人类科学研究的标准。应对研究对象的安全负责,特别注意防范研究对象的权益受到损害。
6.2心理师在从事研究工作时,应事先告知或征求研究对象的知情同意。应向研究对象(或其监护人)说明研究的性质、目的、过程、方法与技术的运用、可能遇到的困扰、保密原则及限制,以及研究者和研究对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6.3研究对象有拒绝或退出研究的权利,心理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对方参与研究。只有当确信研究对参与者无害而又必须进行该项研究时,才能使用非自愿参与者。
6.4心理师不得用隐瞒或欺骗手段对待研究对象,除非这种方法对预期的研究结果是必要的,且无其它方法可以代替,但事后必须向研究对象做出适当的说明。
6.5当干预或实验研究需要控制组或对照组时,在研究结束后,应对控制组或对照组成员给予适当的处理。
6.6心理师在撰写研究报告时,应将研究设计、研究过程、研究结果及研究的局限性等做客观和准确的说明和讨论,不得采用虚假不实的信息或资料,不得隐瞒与自己研究预期或理论观点不一致的结果,对研究结果的讨论应避免偏见或成见。
6.7心理师在撰写研究报告时,应注意为研究对象的身份保密(除非得到研究对象的书面授权),同时注意对相关研究资料予以保密并妥善保管。
6.8心理师在发表论文或著作时不能剽窃他人的成果。心理师在发表论文或著作中引用其他研究者或作者的言论或资料时,应注明原著者及资料的来源。
6.9当研究工作由心理师与其他同事或同行一起完成时,发表论文或著作应以适当的方式注明其他作者,不得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发表或出版。对所发表的研究论文或著作有特殊贡献者,应以适当的方式给予郑重而明确的声明。若所发表的文章或著作的主要内容来自于学生的研究报告或论文,该学生应列为主要作者之一。
7.伦理问题处理
心理师在专业工作中应遵守有关法律和伦理。心理师应努力解决伦理困境,和相关人员进行直接而开放的沟通,在必要时向同行及督导寻求建议或帮助。心理师应将伦理规范整合到他们的日常专业工作之中。
7.1心理师可以从本学会、有关认证或注册机构获得本学会的伦理规范,缺乏相关知识或对伦理条款有误解都不能成为违反伦理规范的辩解理由。
7.2心理师一旦觉察到自己在工作中有失职行为或对职责存在着误解,应采取合理的措施加以改正。
7.3假如本学会的专业伦理规范与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心理师必须让他人了解自己的行为是符合专业伦理的,并努力解决冲突。假如这种冲突无法解决,心理师应该以法律和法规作为其行动指南。
7.4假如心理师所在机构的门槛与本学会的伦理规范有矛盾之处,心理师需要澄清矛盾的实质,表明自己具有按照专业伦理规范行事的责任。应在坚持伦理规范的前提下,合理地解决伦理规范与机构门槛的冲突。
7.5心理师若发现同行或同事违反了伦理规范,应予以规劝。若规劝无效,应通过适当渠道反映其问题。假如对方违反伦理的行为非常明显,而且已经造成严重危害,或违反伦理的行为无合适的非正式的途径解决,或根本无法解决,心理师应当向本学会的伦理工作组或其他适合的权威机构举报,以维护行业声誉,保护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权益。假如心理师不能确定某种特定情形或特定的行为是否违反伦理规范,可向本学会的伦理工作组或其他合适的权威机构寻求建议。
7.6心理师有责任配合本学会的伦理工作组对可能违反伦理规范的行为进行调查和采取行动。心理师应熟悉对违反伦理规范的处理进行申诉的相关程序和规定。
7.7本伦理规范反对以不公正的态度或报复的方式提出有关伦理问题的申诉。
7.8本学会设有伦理工作组,以贯彻执行伦理守则,接受伦理问题的申诉,提供与本伦理守则有关的解释,并处理违反专业伦理守则的案例。
附:本守则所包含的专业名词定义
临床心理学(clinical psychology):是心理学的分支学科之一,它既提供心理学知识,也运用这些知识去理解和促进个体或群体的心理健康、身体健康和社会适应。临床心理学更注重对个体和群体心理问题的研究,以及严重心理障碍的治疗。
咨询心理学(counseling psychology):是心理学的分支学科之一,它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去理解和促进个体或群体的心理健康、身体健康和社会适应。咨询心理学更关注个体日常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以增进个体良好的适应和应对。
心理师(clinical and counseling Psychologist):指系统学习过临床或咨询心理学的专业知识、接受过系统的心理治疗与咨询专业技术培训辅导和实际操作督导,正在从事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工作,且达到中国心理学会关于心理师的有关注册要求门槛,并在中国心理学会有效注册,这些专业人员在本守则中统称为心理师。
心理师包括临床心理师(Clinical Psychologist)和咨询心理师(Counseling Psychologist):对临床心理师或咨询心理师的界定依赖于申请者所接受的学位培养方案中的名称界定。
寻求专业服务者: 即来访者(client)或心理障碍患者(patient),或其他需要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专业服务的求助者。
督导师(supervisor):指正在从事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相关教学、培训辅导、督导等心理师培养工作,且达到中国心理学会关于督导师的有关注册要求门槛,并在中国心理学会有效注册的资深心理师。
心理咨询(counseling):指在良好的咨询关系基础上,由经过专业训练的心理师运用咨询心理学的有关理论和技术,对有一般心理问题的求助者进行帮助的过程,以消除或缓解求助者的心理问题,促进其个体的良好适应和协调发展。
心理治疗(psychotherapy):指在良好的治疗关系基础上,由经过专业训练的心理师运用临床心理学的有关理论和技术,对心理障碍患者进行帮助的过程,以消除或缓解患者的心理障碍或问题,促进其人格向健康、协调的方向发展。
剥削(exploitation):在本守则中指个体或团体在违背他人意愿或不知情的情况下,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或不当利用他人所拥有的各种物质的、经济的和心理上的资源谋取各种形式的利益或得到心理满足。
福祉(welfare)在本守则中指寻求专业服务者的健康、心理成长和幸福。
双重关系(dual relationships):指心理师与寻求专业服务者之间除治疗关系之外,还存在或发展出其他具有利益和亲密情感等特点的人际关系的状况,称为双重关系。假如除专业关系以外,还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社会关系,就称为多重关系(multiple relationships)。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委员会
2019年1月

wlmkuaile
7楼-- · 2019-09-23 15:57

  

  (1)本职业各级别的鉴定都包括理论知识综合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两项内容,采用闭卷笔试,考试题目从题库中随机提取,按标准答案评分。考试分数成绩采用百分制,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心理咨询师一级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2)单项分数成绩合格者,分数成绩保留2年。
(3)已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正高职称,正在从事心理咨询临床和教学工作的人员可不参加理论知识综合考试,由单位推荐并直接向专家组提交个人业绩资料申报心理咨询师一级资格,由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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