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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先确定你想考的是执业药师还是卫生局系统的初级药师。执业药师报名要求: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初级药师考试报名要求: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辅导教学材料,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辅导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辅导。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二、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门槛 序号 科目 考试型式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客观题 2 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3 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4 综合知识与技术·药学 客观题 5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6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7 综合知识与技术·中药学 客观题 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名考试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名考试1、5、6、7四个科目。 四、(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术(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二)在本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对各单位在药学(中药学)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综合知识与技术(药学、中药学)》一个科目的考试: 1、1988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0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1990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8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99年4月1日以前,在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药学(中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报名要求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要求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分数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名考试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份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名考试人员的资格要求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要求,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7月份左右。 详细情况请关注本站执业医师频道考试动态栏目。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要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综合知识与技术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数成绩管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数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该科目包括药理学、药物分析两部分内容;药学专业知识(二):该科目包括药剂学、药物化学两部分内容;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该科目包括中药学、中药药剂学(含中药炮制)两部分内容;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该科目包括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两部分内容;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 以上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的人员可根据专业门槛,选择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中药师部分 西药师部分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 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药理学 中药综合知识与技术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的注册资格。执业药师的英文译为:Licensed Pharmacist 1994年3月,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5年7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执业药师、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均设四个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术(药学、中药学)。 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考试分数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名考试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要求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19]9号),凡符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门槛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资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持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2019年10月18、19日报名时间大概在5月份。由当地人事局组织报名。考试用书由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具体参考: 记得采纳啊
执业药师报名考试要求如下: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要求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分数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名考试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份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名考试人员的资格要求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要求,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想要报名考试执业药师的同学,需要学历、专业、工作年份相符才能报名考试,1.假如你是中专学历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需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才能报名考试执业药师考试。2.假如你是大专学历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需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才能报名考试执业药师考试。3.假如你是本科学历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需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才能报名考试执业药师考试。4.假如你是研究生学历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需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才能报名考试执业药师考试。5.假如你是博士学位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那您可以直接报名考试。药师证免试部分科目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术两个科目的考试。1..假如你是中专学历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连续从事了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2..假如你是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考试安排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将在10月18、19日两天进行。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201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10月18、19日两天进行。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2]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9年10月18日 上午 09:00 - 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2019年10月18日 下午 14:00 - 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9年10月19日 上午 09:00 - 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2019年10月19日 下午 14:00 - 16:30 综合知识与技术(药学、中药学) 主考单位 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考试内容 一、考试性质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准入考试,凡符合要求经过本考试并分数成绩合格者,国家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其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考试目的为了实行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全面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既有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又有药事管理和法规知识、能严格依法执业的药师队伍,以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三、考试时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每年10月举行一次,分为四个半天进行,时间每场2.5小时。 四、考试方法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方法为笔试(闭卷)。试题类型全部为选择题,应考人员的固定的答案中选择正确的、最佳的答案,填写在专门设计的答题卡上,无需作解释和论述。 五、考试科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执业药师共同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和西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为西药学类考试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为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选择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为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学专业知识(二)为药剂学、药物化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为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为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 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除按照考试大纲门槛外,每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前,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如纳入考试范围,以当年国家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六、考试门槛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考试大纲的内容,均按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门槛。在考试内容中,掌握部分约占60%,熟悉部分约占30%,了解部分约占10%.四个科目多带带考试,多带带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科目 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均设四个科目: 序号科目 考试形式 1.药事管理与法规 客观题 2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3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4综合知识与技术·药学 客观题 5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7综合知识与技术中药学 客观题 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分数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名考试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要求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7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已全部采用网上报名,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报名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资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法 根据我国2019年执业药师报名考试工作通知规定,参加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可于2019年9月29日-10月14日登录地方考试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名考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合格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 药事管理与法规 100 60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 100 60 药学专业知识(一) 100 60 药学专业知识(二) 100 60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 100 60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0 60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0 60 二、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各专业考试分数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将核准后的数据,按附表门槛逐项填写,于12月2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免考规定 免试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3.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4.免试人员的资格要求,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术(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二)在本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对各单位在药学(中药学)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综合知识与技术(药学、中药学)》一个科目的考试: 1.1988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0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1990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8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99年4月1日以前,在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药学(中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考试门槛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分数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分数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分数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分数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参加部分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各科考试内容均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在考卷中,掌握部分约占60%,熟悉部分约占30%,了解部分约占10%.各科多带带考试,多带带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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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先确定你想考的是执业药师还是卫生局系统的初级药师。
执业药师报名要求: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初级药师考试报名要求: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辅导教学材料,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辅导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辅导。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二、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门槛 序号 科目 考试型式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客观题 2 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3 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4 综合知识与技术·药学 客观题 5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6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7 综合知识与技术·中药学 客观题 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名考试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名考试1、5、6、7四个科目。 四、(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术(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二)在本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对各单位在药学(中药学)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综合知识与技术(药学、中药学)》一个科目的考试: 1、1988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0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1990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8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99年4月1日以前,在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药学(中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报名要求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要求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分数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名考试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份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名考试人员的资格要求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要求,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7月份左右。 详细情况请关注本站执业医师频道考试动态栏目。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要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综合知识与技术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数成绩管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数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该科目包括药理学、药物分析两部分内容;药学专业知识(二):该科目包括药剂学、药物化学两部分内容;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该科目包括中药学、中药药剂学(含中药炮制)两部分内容;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该科目包括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两部分内容;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 以上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的人员可根据专业门槛,选择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中药师部分 西药师部分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 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药理学 中药综合知识与技术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的注册资格。执业药师的英文译为:Licensed Pharmacist 1994年3月,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5年7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执业药师、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均设四个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术(药学、中药学)。 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考试分数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名考试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要求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19]9号),凡符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门槛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资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持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2019年10月18、19日报名时间大概在5月份。由当地人事局组织报名。考试用书由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具体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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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报名考试要求如下: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要求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分数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名考试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份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名考试人员的资格要求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要求,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想要报名考试执业药师的同学,需要学历、专业、工作年份相符才能报名考试,
1.假如你是中专学历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需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才能报名考试执业药师考试。
2.假如你是大专学历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需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才能报名考试执业药师考试。
3.假如你是本科学历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需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才能报名考试执业药师考试。
4.假如你是研究生学历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需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才能报名考试执业药师考试。
5.假如你是博士学位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那您可以直接报名考试。
药师证免试部分科目的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术两个科目的考试。
1..假如你是中专学历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连续从事了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
2..假如你是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考试安排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将在10月18、19日两天进行。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201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10月18、19日两天进行。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2]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9年10月18日 上午 09:00 - 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2019年10月18日 下午 14:00 - 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9年10月19日 上午 09:00 - 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2019年10月19日 下午 14:00 - 16:30 综合知识与技术(药学、中药学)
主考单位
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考试内容
一、考试性质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准入考试,凡符合要求经过本考试并分数成绩合格者,国家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其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考试目的为了实行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全面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既有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又有药事管理和法规知识、能严格依法执业的药师队伍,以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三、考试时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每年10月举行一次,分为四个半天进行,时间每场2.5小时。
四、考试方法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方法为笔试(闭卷)。试题类型全部为选择题,应考人员的固定的答案中选择正确的、最佳的答案,填写在专门设计的答题卡上,无需作解释和论述。
五、考试科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执业药师共同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和西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为西药学类考试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为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选择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为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学专业知识(二)为药剂学、药物化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为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为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
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除按照考试大纲门槛外,每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前,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如纳入考试范围,以当年国家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六、考试门槛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考试大纲的内容,均按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门槛。在考试内容中,掌握部分约占60%,熟悉部分约占30%,了解部分约占10%.四个科目多带带考试,多带带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科目
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均设四个科目:
序号科目 考试形式
1.药事管理与法规 客观题
2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3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4综合知识与技术·药学 客观题
5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7综合知识与技术中药学 客观题
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分数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名考试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要求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7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已全部采用网上报名,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报名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资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法
根据我国2019年执业药师报名考试工作通知规定,参加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可于2019年9月29日-10月14日登录地方考试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名考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合格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 药事管理与法规 100 60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 100 60
药学专业知识(一) 100 60
药学专业知识(二) 100 60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 100 60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0 60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0 60
二、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各专业考试分数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将核准后的数据,按附表门槛逐项填写,于12月2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免考规定
免试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3.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4.免试人员的资格要求,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要求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术(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二)在本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对各单位在药学(中药学)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综合知识与技术(药学、中药学)》一个科目的考试:
1.1988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0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1990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8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99年4月1日以前,在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药学(中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考试门槛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分数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分数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分数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分数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参加部分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各科考试内容均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在考卷中,掌握部分约占60%,熟悉部分约占30%,了解部分约占10%.各科多带带考试,多带带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