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科的毕业手续有哪些该如...
2019-09-16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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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科的毕业手续有哪些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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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入
1、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转考分数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资料,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3、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资料和《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
4、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资料、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
课程合格证书分两种:
(1)外省原始课程合格证书;
(2)由外省合格证书转换后的《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转换后的课程合格证书为人工书写,并在准考证号下方注明转出省名称,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转入市自考办待转入考生取得新准考证号后,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于每年5月、11月报省自考办,另一份经市计算机室进行转入处理后,连同其他转考资料存档。
6、省自考办计算机室根据上报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进行考籍变更。
转往外省
1、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自考办办理转出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转出市自考办通过计算机对申请转出考生的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及转出处理后,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3、转出市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报省自考办。
4、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分数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省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向转入省寄发或由考生自带。
自考转考
自考转考指各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分数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自考转考流程【各省要求不尽相同,下面以吉林省201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为例加以说明】
1、考生转出
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省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遵循以下程序:
一、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生考籍所在报名的招考办现场申请确认。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进行现场申请,并在招考办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二、省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分数成绩、按照相关规定,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
三、转入地省级考办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四、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门槛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五、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我省考试院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六、本次申请办理时间2019年3月3日至7日,因故未及时申请,须下半年再申请,履行转考程序。
2、转出门槛
一、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分数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二、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考试分数成绩不得转出。
三、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分数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四、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分数成绩不得转出。实际操作环节考核分数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分数成绩不得转出。有违纪的不得转出。
五、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六、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的,不得转出。
七、考生只可以转一次,确定转出后吉林省将不再接待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电子考籍档案将封存。
3、考生转入
一、2019年以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我省的并且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查到转入信息的考生,须在3月1日至11日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填写落籍手续。
二、在3月初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3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籍所在地招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招考办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
三、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四、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分数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免 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分数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免考手续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分数成绩表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由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分数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分数成绩表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科)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并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使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2.自学考试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分数成绩表和课程合格证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由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分数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3.凡专科是1993年前市属成年人大专院校毕业(包括市属教育学院),还须提供入学时录取名册的复印件(录取名册上应有广东省高等、中专招收学生委员会公章或广东省高等教育局成年人高等中专学校招收学生办公室公章或广东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公章)或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学历鉴定(联系电话:020-37626990);
4.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合格分数成绩顶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须提前办理免考手续。
5.各类高等学校的肄业生、退学生,已取得合格分数成绩的公共基础课,也可按免考第1项门槛办理免考手续(退学生须出具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
各类考生免考课程一鉴表
考生类型
报名考试自学考试
学历层次
可免考课程
1.研究生
2.本科毕业生
本
科
同学科不同专业
1. 已取得考试合格分数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2.已取得考试合格分数成绩的名称和门槛相同的课程
不同学科、专业
已取得考试合格分数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1. 研究生
2. 各类本科毕业生
专 科
1.已取得考试合格分数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2.已取得考试合格分数成绩的名称和门槛相同的课程
各 类 专科毕业生
专
科
同学科不同专业
1. 已取得考试合格分数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2. 已取得考试合格分数成绩的名称和门槛相同的课程
不同学科、专业
已取得考试合格分数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各类高等学校本科肄业生、退学生
本科、专科
已取得考试合格分数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各类高等学校专科肄业生、退学生
专 科
说明:
① 公共基础课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理论概论、***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不含财经类的政治经济学)、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
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表中所列免考课程外,报名考试不同专业的中文、中文秘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大学语文和应用写作;哲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数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高等数学;物理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普通物理;日语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专业本科段的日语;获得普通高等学校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考专、本科段各专业中的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凡取得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法语)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可免考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英语(二)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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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属于广东省,广东省于2019年,对全省自学考试报名报名考试方式进行调整:
关于办理2019年下半年自考毕业手续的通知
2019年下半年办理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手续定于12月15日至20日进行。考生届时可先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手续,然后按门槛向市考办提交有关纸质资料,由市考办初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的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考核且分数成绩合格。
2、考生所有合格课程的分数成绩均属同一个准考证号。需办理转、免考手续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手续。逾期办理的,须推迟到下一期办理毕业手续。需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分数成绩办理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考生,必须在申请毕业前提前办理免考手续。考生可在星期二或星期四到东莞市招收学生考试办公室办理转、免考手续,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东莞报业大厦六楼。
3、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照片和各科分数成绩等数据准确无误。
4、无违纪记录(如有违纪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年份)。
5、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
二、网上申请毕业登记的方法
1、考生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自行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工作。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在电子摄像或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忘记密码的考生可自行在网上登陆管理系统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一次。第二次忘记密码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东莞市自考办设置新密码。
2、 考生须在办理毕业登记前上网确认(或更正)下列信息:
(1)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更改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
(2)本次申请毕业的考生,假如需要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数据进行更正,必须在11月1日前(周六、周日休息)到东莞市招收学生考试办公室办理更正手续。办理更正手续时,要提供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假如需更正姓名,还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更正事项待省考办审核同意后才可办理申请毕业登记。
(3)需要对分数成绩进行更正的考生,必须携带《课程合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申请书到市考办提出更正申请和审核确认。
3、考生个人网上申请毕业登记的时间为12月15日一20日详细的操作说明请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点击主页面查看。在网上成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后,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或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双面《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打印时要删除页眉和页脚,《毕业生登记表》中栏目“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由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毕业初审办理时间和地点
考生在网上自行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后,须到指定地点办理毕业初审手续。没有自行在网上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考生可以到初审地点补办申请毕业登记手续。
1、时间:12月15日---20日(上午:8时30分一12时,下午2时一5时30分)
2、地点: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莞城运河东一路157号)。考生可乘坐东莞市公共汽车7路、11路、12路、21路、22路、24路、32路、L5路车,在东莞市经贸中心站下车后,步行3分钟可到达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
四、毕业初审
1、初审
考生到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办理初审必须携带及缴交以下资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证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应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书和《毕业证书鉴定证明》的原件、复印件:① 持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本)科毕业证书的,只需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②持其他教育机构(含普通高校、成年人高校和外省的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必须持毕业证原件到广东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学历鉴定。鉴定部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电话:020一37626990、37627335、37626878。收费标准:广东省教育机构颁发的证书专科70元/证,外省教育机构颁发的证书140元/证。由于省验证的时间比较长,申请上半年本科毕业的考生,应于当年11月1日前办理原毕业证的鉴定手续。届时,如不能出示专(本)科毕业证书和《毕业证书鉴定证明》,须推迟半年毕业。
凭毕业初审“回执”交费,收费标准30元/人。
2、交资料
凭交费发票和毕业初审“回执”上交以下资料:
(1)考生所在单位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若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须上交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的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B030302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完整分数成绩表原件及复印表。如分数成绩表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分数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习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申请以下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100701护理学(专科)、A100703中医护理学(专科)、A100704社区护理学(专科)、B100705社区护理学(独立本科段)、B100805药学(独立本科段)。
(6)申请B100702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要用A4纸复印。
五、请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1)市自考办只是对考生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要求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2)考生不按门槛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资料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须推迟到下一期办理。
(3)毕业登记的审核结果一般在5月初打电话通知考生。
(4)考生申请毕业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自行保存,然后到省考办办理有关手续。
自考很难过哦,因为每一门都要考过了才可以,我姐姐报的自考专科,考了三年多还没考完,她要我报成年人高中高考,说成年人高中高考比较好通过一点,我报的那个是东莞远智教育的,两年半就可以拿证了!若你真想要个自考的毕业证的话,你可以专科报成年人高中高考,本科报自考,年份会短一点!
盖的都是所报名考试院校的章啦!还有教育部的钢印!只要是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一般不会有假的!因为是国家统一安排的啦!成年人高中高考是每年的十月份的第二个周的周六,周天!有准考证下发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直接报名参加所报名考试专业科目进行考试,所有科目通过(有选考科目按照选考指示进行选考)修够学分即毕业。
全靠自学自考办(先在报名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报名流程:自考报名选考科目——预订或买教学材料(书)——拿到书,自己看书学习——按期参加考试——全部课程考出——申请毕业——拿到专科、本科学历;这样的学习方式费用低廉,报名考试每科考务费四十元左右,加上教学材料费用,难度大,在于坚持!
假如你想参加培训辅导自己找有开设有你要考专业信得过的助学单位(如继续学院,民办学院,教育机构.)培训辅导方式他们各自定,一般会全权负责,费用贵各助学单位自己定价,相对轻松点。
建议:找辅助报班等,最好实地考察,选择分多期。付款与过一门。付一门的方式。必要时签订协议。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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