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郑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
2019-09-16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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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郑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际操作环节考核安排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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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0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考试通知 网上报名:8月1日——9月7日 现场确认:9月1日——9月7日下午5:30(确认期间是否可以网上报名请咨询相应报名点) 考试时间:08年10月25日——26日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9年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2月1日-29日 网上报名 省招办 3月1日-7日 报名现场确认 市招办及五个扩权县、各报名工作站 3月18日-25日 整理全省报名考试数据 省招办 4月上旬 召开全省考务工作会议及评卷工作会议 省招办 4月19日-20日 全国统一考试 省、市招办及重点扩权县招办 4月23日-29日 评阅答卷 评卷院校 5月7日前 全省统一登统分数 省招办、登分单位 5月11日-13日 复核试卷 市招办 5月14日- 20日 集中处理当次分数成绩,打印课程合格证 省、市招办 5月21日-25日 公布分数成绩;发放课程合格证;同时各地办理考籍变更手续(免考、转考、合并考号等) 省、市招办 6月10日-14日 接受考生毕业申请 市招办 6月17日-25日 统一审查毕业生资格,毕业生电子注册,打印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 省、市招办、主考院校 7月2日后 发放毕业证书 省、市招办 8月1-31日 网上报名 省招办 9月1日-7日 报名现场确认 市招办及五个扩权县、各报名工作站 9月17日前 上报报名报名考试数据 市招办及五个扩权县 9月18日-25日 整理全省报名考试数据 省招办 10月中旬 召开全省考务工作会议及评卷工作会议 省招办 10月25日-26日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省、市招办 10月29日-11月4日 评阅答卷 评卷院校 11月5日 阅后试卷的交接 上报实际操作环节分数成绩 评卷院校、登分单位 11月6日-11日 全省统一登统分数 省招办、登分单位 11月19日-24日 集中处理当次分数成绩,打印课程合格证 省、市招办 11月25日-30日 公布当次分数成绩;发放课程合格证;同时各地办理考籍变更手续(免考、转考、合并考号等) 市招办 12月10日-14日 接受考生毕业申请 市招办 12月17日-25日 统一审查毕业生资格;毕业生电子注册;打印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 省、市招办,主考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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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实际操作环节考核的内容一般有: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术(如外语听说、医学类临**术、美术技术)等。主考学校在省考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际操作环节考核的实施工作。
一、考核时间
实际操作环节的考核原则上每年安排两次,考生可于报名期间到各报名点或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1、考核时间
实际操作环节的考核原则上每年安排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主考院校定。考生可于报名期间到各报名点或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
2、实际操作考核内容按照课程考试大纲门槛由主考院校负责实施,按照主考院校的门槛进行考试,具体科目考试内容与考试门槛报名考试时主考院校会公布或是通知。按照专业考试大纲与考试门槛准备考试。
3、参加考核需要携带自考准考证、身份证以及主考院校的考试通知单或是其他门槛携带的工具和资料。
我的英文很差很差假如要考的可以说肯定回不及格的...假如其他科目考的好,把分数拉高.这样能不能拿到毕业证的啊...不可以,单课分数成绩必须达到60以上.
第一步:认识自考要参加自学考试,首先就要对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有个初步的了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分数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际操作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 第二步:报名前的准备
一、选择专业:
首先,要认真阅读本省(市)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名考试简章》,了解本省(市)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的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根据自己报名考试时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名考试。目前我们收集了部分省市开考的专业信息(点击查看)。
在选报专业时应注意,由于各省开考的专业较多,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名考试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名考试;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名考试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门槛。
首先应该考虑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你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其次,要选择与自己文化基础相适应的专业,以保证学习的顺利进行。比如你的数学基础比较好,逻辑思维比较灵活,则可以考虑选择理工类的专业;假如你的记忆力比较不错,可以选择识记性较强的专业。
第三,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选择一些社会上已供大于求的专业,对今后的求职和就业会造成影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专业类型。 点击查看专业介绍(专科段 本科段 独立本科段)及 类型详解 。
在选择好专业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应考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选定专业和本次应考课程后,应尽早购买该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按有关课程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的必读教学材料进行自学。
二、选择辅导班及教学材料应注意的事项
1、辅导班的选择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开办的助学专业也较多,比较适合高中毕业生和非业余学习人员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2)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部门组织的学校、培训辅导中心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站。
这种部门助学的最大优势是把自考助学的专业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系统有组织的助学活动,从参学职工的行业特点出发,学习的时间和方式灵活多样,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因而更适合在职职工按照从事的工作选好专业,参加助学。
(3)社会力量助学。这种助学组织多数属于民办大学,有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举办的学校,也有社会有关部门的离退休人员依托有关单位举办的助学学校。
选择学习班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选择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自考机构审查、备案的,具有正式办学资格的助学组织。
(2)学校开设的是否属于国家自考系列,与考生自己所选择的专业是否一致。在报名考试前,先看一下学校专业介绍和各省、市、自治区自考办的专业考试计划,将专业设置的课程目录浏览一遍,做到心中有数。
(3)学校的助学方式和授课时间是否适应个人的情况,如全脱产、半脱产,业余、夜校和函授等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学习计划,权衡哪种方式最适合自己。
(4)了解学校的办学质量,看一看学校的设施(硬件)和管理(软件)怎样?哪些教师任课?学生的课程统考及格比例在当地的水平如何?这些都是考生选择学校前应该了解清楚的。
(5)另外,自学考试的某些专业,或某个层次,对考生来说,还有具体报名考试要求的限制。
比如报名考试医药类的各个专业,就需要在职、专业对口等要求。专科接本科的考生,报名考试时还需要具备专科毕业资格,即使助学学校对学生入学时暂不作硬性规定,考生自己也要了解清楚具体的报名考试门槛,免学到中途再走弯路。
(6)目前自学考试的多数专业都有实验课程和实际操作环节考核,考生选择的助学学校,是否具备较好的实验和实际操作环节考核要求,这也是考生完成学业必不可少的要求。
2、教学材料的选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材料实行两级管理。凡是全国统考课程的教学材料由全国考委组织编写、出版,并作为全国考委指定教学材料向考生供应;凡是省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编写或指定教学材料。
全国及各省自考办每年都要向社会公布开考计划,计划中对每门课程使用的教学材料都有明确规定,考生应注意所规定的教学材料的名称、作者、出版社等有关信息,以便按规定购买。
自考教学材料实行主渠道供应,即由全国考办及省级考办、地、县各级考办向考生供应教学材料。供应教学材料是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职责。
考生咨询有关教学材料问题均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点击查看各地区自考办联系方式)
☆ 第三步:报名参加自考
1、首次报名考试应注意的问题
首次报名考试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名考试登记表》或《机读报名考试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
2、《报名考试简章》的作用
《报名考试简章》是考生报名考试的重要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简章》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名考试对象和报名考试手续;(四)毕业及实际操作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术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
3、可兼报两个专业
目前许多省市都允许考生同时报名考试两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名考试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4、普通高校生可免考
假如你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名考试自学考试时还可以按规定免考已学过并分数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其中:
(1)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党史、高等数学、普通逻辑、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等公共课和名称、门槛相同的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相同学科不同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和名称、门槛相同的课程;报名考试自学考试不同学科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3)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4)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分数成绩的公共裸;
(5)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分数成绩等证明资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
5、可同时报名考试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名考试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名考试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分数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本科段,须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考试规定要求允许的本科段专业。
6、报名考试自考本科的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名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考试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 第四步:考试前应注意事项
基本原则就是以考试大纲为本。严格按大纲复习,提高自身的基础知识和自学能力。
对于一些自考辅导班老师宣传的所谓猜题、押宝,则不要轻信,更不要乱做模拟考题。因为一些模拟考题往往与考试大纲不一致,而且与考试题目大相径庭。
处理好平常积累与集中复习的关系。自考重在平常积累,集中复习是冲刺阶段的必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临考前也可以找来历年的考试题看一看,掌握一下各科命题原则,因为命题原则一般是稳定平衡的。
随时关注自考方面的信息,了解题型变动情况。
注意劳逸结合,适当调整临考的紧张心理,早睡早起,保持正常的作息时间。考试当天别忘了携带必要证件(准考证、身份证、考试副证三者缺一不可)及文具,并准时到达考场。
☆ 第五步:办理毕业
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分数成绩,可申请毕业。
毕业要求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要求,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分数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际操作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分数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门槛。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毕业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 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要求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要求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具体程序
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
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资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位申请的要求和方法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要求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3、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分数成绩优良;
(2)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分数成绩在70分以上,其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分数成绩达到75分;
(3)参加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分数成绩合格。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者, 可免外国语统一考试。英语专业本科生考其他外国语。
4、申请学士学位的办法:
凡达到上述要求和门槛的本科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有关成年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对往届本科毕业生,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
一、报名、报名考试及付费
本次考试仍实行网上报名考试和网上付费。网报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至9月20日。网站为黑龙江招收学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 )。考生可在网报时间内登陆该网查询有关信息,进行报名考试,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在线支付考务费。
1.报名、报名考试要求及方法。
(1)在籍考生报名考试。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在籍考生报名考试分两类:一类是2004年下半年以后使用自考新系统参加过报名考试的考生,这类考生可直接进行网报;另一类是2004年下半年以后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这类考生需在新生注册报名时间内,到本地报名点重新采集信息后方可进行网报。
(2)新生注册报名。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到报名点现场采集自然信息,注册报名,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报名考试专科层次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直接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新生报名考试本科资格须符合以下三个要求之一:A.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层次。B.自考专科五科以上合格分数成绩。C.普通高校、成年人高校在籍学生。报名注册时须持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证书或自考分数成绩证明或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在籍证明,办理资格审查,符合免考要求的可同时办理免考手续,否则不予受理本科报名事宜。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考试;高职(专科)院校在校生报名考试本科的新考生按原办法执行。
(3)跨考区的考生报名。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程序重新注册,获得一个新的准考证号,在新考号至少取得1科合格分数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
(4)助学单位集体报名、报名考试。
①《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证》须于每年9月份第二周的5个工作日内到省招考办办理年度登记手续,之后其网上报名考试的帐号权限方能开通。帐号权限的期限为一年。注意保护帐号密码。
②集体报名报名考试的助学单位,如新考生属于普通高校、成年人高校在校考生,需将正式录取的新生录取名单复印件交当地招考办。
③助学单位在组织集体报名报名考试时要准确录入,并认真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如发现错误应按规定时间到相应报名点进行处理。
(5)人力资源管理(本),石油工程(本)、(专),化学工程(本)四个专业的考生报名考试门槛:人力资源管理(本)专业主考院校北京交通大学已在我省开设助学站,新生只允许到该助学站报名,尔后由助学站到指定招考办集体报名。北京交通大学助学站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民众街59号,电话:86442340;报名考试石油工程(本、专)、化学工程(本)三个专业的新生,须到大庆石油学院成教院自考办报名,尔后由该院到指定的招考办集体报名。以上四个专业,各招考办不受理个人报名。
(6)七个专业停止受理新生报名。这七个专业分别是:餐饮管理(独立本科段)(020199)、餐饮管理(专科)(020198)、电力市场营销(专科)(020219)、调查与分析(独立本科段)(020191)、计算机通信与工程(独立本科段)(080708)、旅游管理(专科)(020209)、计算机软件(地理信息系统)(专科)(990030)。
(7)本次新开考四个专业,即商务俄语(专科)(050231)、商务俄语(本科段)(050232)、旅游英语(专科)(050219)和旅游英语(独立本科段)(050222)。
有上网等困难的考生,可直接到报名点由当地招考办代理网上报名考试。
报名点应指导考生认真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表1),然后根据此表将考生信息录入计算机考务系统中,同时采集考生头像信息。要在信息存盘之前打印出“考生报名考试确认单”,经考生本人核实、签字确认。表中信息如有差错,责任由考生自负。
2.付费方法。
本次考试继续采用网上付费。所有考生均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登录农行网上银行,申请“电子支付卡”,缴付考务费。已过期的“电子支付卡”,可重新办理申请;进行集体报名考试的助学单位,需将考生的考务费存入农行金穗卡,到当地支行申请“网上银行注册用户”,支付考务费时选择“证书客户支付”;有上网等困难的考生,可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用报名点帐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受理报名并收缴考务费。每个报名点可以工作人员个人身份办理一张农业银行的金穗卡,将收缴的考务费存入此卡,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此类考生的考务费;新生注册费由报名点收取,不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二、报名、报名考试时间
1.在籍考生网上报名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2019年9月20日。
2.新生注册报名时间安排在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19年6月23日-7月3日(周六、日休息)。受理报名的招考办于2019年7月7日-7月9日到省招考办办理报名考试本科资格审查及免试手续,同时上报新生注册报名的考生数据。7月14日后新生可上网进行课程报名考试;第二阶段为2019年8月25日-9月4日(周六、日休息),受理报名的招考办于2019年9月8日-9月10日到省招考办办理报名考试本科资格审查及免试手续,同时上报新生注册报名的考生数据,9月15日后新生可上网进行课程报名考试。鉴于高职、高专学校的特殊情况,举办“专本衔接”教育的高职、高专学校新生注册及报名时间延至9月12日,上报注册数据日期为9月15日。
3.实际操作环节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按照“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19年自学考试实际操作环节考核和技术课考试开考计划》门槛执行。各主考院校务于10月20日前完成实际操作环节考试,10月30日前将分数成绩和《笔迹识别卡》上传和上报省办。考生有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与有关主考院校联系。实际操作环节分数成绩可于考试结束10日后登录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查询。
三、考试通知单查询
各市(行署)招考办按报名考试数据编排考场,不打印考试通知单。省招考办完成数据汇总后,于考试前20天将考试通知单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打印,也可通过160声讯信息台查询。考试时,考生进入考场只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
四、准考证办理
首次报名的考生均须办理准考证。办理准考证按现行收费办法执行。2004年10月以后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考生首次报名办理,执行新考生的收费办法。准考证由市(行署)招考办统一到省招考办办理,省招考办不受理个人办理准考证事宜。各市(行署)招考办要在新生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考生“报名数据文件”及“相片图像文件”报省,于考试前半个月到省招考办交款取证。对于在“新旧准考证对照表”中查不到的考生,需给该考生按照本年度新生分配新的准考证号。此类考生的新旧准考证号对照关系按“附表2”门槛整理上报省招考办。
五、网上阅卷
此次考试仍实行网上阅卷。各级招考办要总结考务方面的经验,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有关主考院校要加强对评卷教师的培训辅导与指导,评卷设施必须符合门槛,尚末达标的应抓紧完善,为做好网上阅卷打好基础。
六、考籍工作安排
1.免考、本科资格审查。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于2019年6月23日-7月3日、2019年8月25日-9月4日到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本科资格审查事宜,符合免考要求的专、本科考生还需办理免考手续。
2.省际间转考、合档,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省际间转考:由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考生转往外省考籍档案事宜,并同时办理外省转入我省考籍档案的合档事宜。各地招考办在详细核对外省转入考生信息后,登记“外省转入合档明细表”,交省自考办考籍科统一办理。省办不受理考生个人办理考籍档案的转入、转出及合档事宜。
下半年办理省际间、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7月3日、2019年8月25日-9月4日。
3.网上申请毕业时间。2019年下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具体时间将在10月份自学考试公布分数成绩后另行通知。证书验印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办理毕业手续的市、县(区)招考办负责向考生发放毕业证书。
七、其他相关门槛:
1.强化职责意识,确保考试各环节顺利实施。要把组织好本次考试作为贯彻“十七大”关于“建立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精神的具体举措;做为推进自考事业健康发展,提高我省国民素质的重要抓手;作为各级考试机构和主考院校的应尽职责。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计划,密切协调配合,严格执法执纪,落实规章制度,确保考试各环节工作准备充分、实施顺畅。
2.强化服务意识,为考生提供主动、细致、快捷、全方位服务。要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自考意义、地位、作用,广辟生源;要针对考生报名报名考试需求,主动介绍,耐心释疑,真诚解难,为考生多开“绿色通道”;要把握好工作进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预做充分准备,千方百计解决好考生遇到的问题。
3.强化质量意识,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要高度关注首次报名考生的信息录入,各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认真核对“考生报名考试确认单”上的各项信息,尤其是姓名和身份证号;助学单位尤其要注意克服在集体报名中出现的信息不准确的问题,不要代替考生本人核对“考生报名考试确认单”,否则出现问题由助学单位负责;考生一旦在网上报名考试时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错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修改,避免因信息错误耽误考试或延期毕业。
黑龙江省招考办
自考实际操作课目需要到主管院校参加考试,比如英语专业的听力和口语,这二门专业属于自考实际操作课目,没有要求,无法进行全国统考,所以需要到主管院校参加考试。参考《南师大2019年上自学考试主考专业论文实际操作性环节考核安排》二、报名考试要求。
南师大2019年上自学考试主考专业论文实际操作性环节考核安排
英语专业(本科、专科)实际操作性考核安排
重要通知:英语专业(本科、专科)实际操作性考核自2019年起调整为每年一次,时间安排在上半年4月份第二周的周五、周六,报名时间不变。请互相转告。
一、考核内容
1.英语口语(00594)、英语听力(00593) 2.英语口译与听力(00602)
二、报名考试要求
英语专科考生报名考试英语口语、英语听力:通过英语专科段4门专业课程【必须包含“综合英语”(二)】者,方可报名。
英语本科考生报名考试口译与听力:通过英语本科段4门专业课程【必须包含“高级英语” 】者,方可报名。
三、报名考试程序
1.考生需于2019年12月5日前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为 )》,按照报名系统门槛进行实际操作课程(论文)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如考生有多个准考证,须悉数填写;如考生有转考、免考等情况,请在说明栏内详细说明,否则审核将不予通过,后果考生自负。
2.考生需于2019年12月5日前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为 )》,将考核费(00593听力60元、00594口语60元、00602口译与听力60元)通过农行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支付,详细付费过程请参阅 网站上的《农行网上银行电子支付使用指南》。
第一步:认识自考要参加自学考试,首先就要对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有个初步的了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分数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际操作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 第二步:报名前的准备
一、选择专业:
首先,要认真阅读本省(市)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名考试简章》,了解本省(市)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的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根据自己报名考试时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名考试。目前我们收集了部分省市开考的专业信息(点击查看)。
在选报专业时应注意,由于各省开考的专业较多,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名考试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名考试;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名考试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门槛。
首先应该考虑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你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其次,要选择与自己文化基础相适应的专业,以保证学习的顺利进行。比如你的数学基础比较好,逻辑思维比较灵活,则可以考虑选择理工类的专业;假如你的记忆力比较不错,可以选择识记性较强的专业。
第三,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选择一些社会上已供大于求的专业,对今后的求职和就业会造成影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专业类型。 点击查看专业介绍(专科段 本科段 独立本科段)及 类型详解 。
在选择好专业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应考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选定专业和本次应考课程后,应尽早购买该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按有关课程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的必读教学材料进行自学。
二、选择辅导班及教学材料应注意的事项
1、辅导班的选择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开办的助学专业也较多,比较适合高中毕业生和非业余学习人员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2)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部门组织的学校、培训辅导中心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站。
这种部门助学的最大优势是把自考助学的专业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系统有组织的助学活动,从参学职工的行业特点出发,学习的时间和方式灵活多样,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因而更适合在职职工按照从事的工作选好专业,参加助学。
(3)社会力量助学。这种助学组织多数属于民办大学,有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举办的学校,也有社会有关部门的离退休人员依托有关单位举办的助学学校。
选择学习班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选择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自考机构审查、备案的,具有正式办学资格的助学组织。
(2)学校开设的是否属于国家自考系列,与考生自己所选择的专业是否一致。在报名考试前,先看一下学校专业介绍和各省、市、自治区自考办的专业考试计划,将专业设置的课程目录浏览一遍,做到心中有数。
(3)学校的助学方式和授课时间是否适应个人的情况,如全脱产、半脱产,业余、夜校和函授等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学习计划,权衡哪种方式最适合自己。
(4)了解学校的办学质量,看一看学校的设施(硬件)和管理(软件)怎样?哪些教师任课?学生的课程统考及格比例在当地的水平如何?这些都是考生选择学校前应该了解清楚的。
(5)另外,自学考试的某些专业,或某个层次,对考生来说,还有具体报名考试要求的限制。
比如报名考试医药类的各个专业,就需要在职、专业对口等要求。专科接本科的考生,报名考试时还需要具备专科毕业资格,即使助学学校对学生入学时暂不作硬性规定,考生自己也要了解清楚具体的报名考试门槛,免学到中途再走弯路。
(6)目前自学考试的多数专业都有实验课程和实际操作环节考核,考生选择的助学学校,是否具备较好的实验和实际操作环节考核要求,这也是考生完成学业必不可少的要求。
2、教学材料的选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材料实行两级管理。凡是全国统考课程的教学材料由全国考委组织编写、出版,并作为全国考委指定教学材料向考生供应;凡是省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编写或指定教学材料。
全国及各省自考办每年都要向社会公布开考计划,计划中对每门课程使用的教学材料都有明确规定,考生应注意所规定的教学材料的名称、作者、出版社等有关信息,以便按规定购买。
自考教学材料实行主渠道供应,即由全国考办及省级考办、地、县各级考办向考生供应教学材料。供应教学材料是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职责。
考生咨询有关教学材料问题均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点击查看各地区自考办联系方式)
☆ 第三步:报名参加自考
1、首次报名考试应注意的问题
首次报名考试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名考试登记表》或《机读报名考试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
2、《报名考试简章》的作用
《报名考试简章》是考生报名考试的重要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简章》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名考试对象和报名考试手续;(四)毕业及实际操作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术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
3、可兼报两个专业
目前许多省市都允许考生同时报名考试两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名考试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4、普通高校生可免考
假如你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名考试自学考试时还可以按规定免考已学过并分数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其中:
(1)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党史、高等数学、普通逻辑、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等公共课和名称、门槛相同的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相同学科不同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和名称、门槛相同的课程;报名考试自学考试不同学科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3)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4)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分数成绩的公共裸;
(5)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分数成绩等证明资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
5、可同时报名考试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名考试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名考试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分数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本科段,须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考试规定要求允许的本科段专业。
6、报名考试自考本科的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名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考试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 第四步:考试前应注意事项
基本原则就是以考试大纲为本。严格按大纲复习,提高自身的基础知识和自学能力。
对于一些自考辅导班老师宣传的所谓猜题、押宝,则不要轻信,更不要乱做模拟考题。因为一些模拟考题往往与考试大纲不一致,而且与考试题目大相径庭。
处理好平常积累与集中复习的关系。自考重在平常积累,集中复习是冲刺阶段的必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临考前也可以找来历年的考试题看一看,掌握一下各科命题原则,因为命题原则一般是稳定平衡的。
随时关注自考方面的信息,了解题型变动情况。
注意劳逸结合,适当调整临考的紧张心理,早睡早起,保持正常的作息时间。考试当天别忘了携带必要证件(准考证、身份证、考试副证三者缺一不可)及文具,并准时到达考场。
☆ 第五步:办理毕业
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分数成绩,可申请毕业。
毕业要求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要求,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分数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际操作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分数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门槛。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毕业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 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要求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要求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具体程序
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
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资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位申请的要求和方法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要求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3、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分数成绩优良;
(2)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分数成绩在70分以上,其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分数成绩达到75分;
(3)参加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分数成绩合格。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者, 可免外国语统一考试。英语专业本科生考其他外国语。
4、申请学士学位的办法:
凡达到上述要求和门槛的本科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有关成年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对往届本科毕业生,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
四、实际操作课考试还有哪些要注意的?我是一名重庆的在校大学生,报了房屋建筑学的自考,自己所学专业是建筑工程管理,所学内容与房屋建筑学挂钩,房屋建筑学自考实际操作课可否免考?假如不能免考,要怎么报名考试?应该在哪里考?考实际操作课时有何门槛?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际操作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需要,加强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际操作性环节考核的组织与管理,确保考核质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际操作性环节考核(以下简称“实际操作性环节考核”),是为了实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专业规格门槛和课程考试目标,对应考者进行基本技术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实际操作性环节考核一般有: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术等。 第三条 实际操作性环节考核的水平和质量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层次实际操作性环节考核相一致,并体现自学考试的特点。 第四条 实际操作性环节考核必须坚持标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格管理,逐步实现考核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考核手段的现代化。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实际操作性环节考核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 全国考委的职责是:制定实际操作性环节考核的有关政策、标准和业务规范; 制定全国协调开考专业的实际操作性环节门槛和考核大纲; 审批和审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制定的实际操作性环节考核门槛和考核大纲; 监督、检查、评估各地实际操作性环节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