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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注册条件:
(一)、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监理单位或其他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如造价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单位等,不受资质限制);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情形。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或者变更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从事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3、未达到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
5、以虚假的职称证书参加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材料: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建市监函[2006]28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建市监函[2006]62号)的规定,监理工程师各类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注册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自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近三年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等)复印件;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
6、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具体相关要求与说明:
一、各单位凭密码锁通过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填写申请表,并扫描上传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整理完毕后,管理系统内电子信息务必上报,上报后打印申请表。
二、逾期需参加继续教育的,请登录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在“继续教育系统”中学习。
三、建设部审批结果在上述网站公示。建设部审批不合格者,可在公示期内根据不合格原因补充一次申诉材料。材料补充时,被退回的管理系统内电子信息务必上报。
一、审核、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设部令第18号《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 第十六条: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由拟聘用申请者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统一向本地区或本部门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收到申请后,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批准的注册计划择优予以注册,颁发《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报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备案。《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二、申请注册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2、经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程建设的现场监理工作;
4、为监理企业的在职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
5、在工程监理工作中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过失或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三、注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聘用监理企业提出注册申请,并填写“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2、 监理企业同意后,连同“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书等材料,统一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
3、 省建设厅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部门注册;
4、 建设部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部门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准予注册,并颁发建设部统一制作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四、受理时间及审批时限建设厅按建设部规定的时间受理企业申请,自受理后2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报建设部注册。
五、注册申请材料
(一)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建设部格式文本)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格式文本
(二)附件材料
1.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2寸免冠照片1张。
(三) 说明
1. 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注册单位公章。
2. 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3年以上,方能申请注册。
1、你申诉材料向上级机构提交后,一般30个工作日给与答复,是否满足注册条件,符合则转回你提交材料的人事部门;2、对于满足注册条件以后的,再按照监理工程师注册办法实施。你是初始注册,先要上网做申请,这个你的注册单位会对你的情况进行申报,然后重新再走一遍注册顺序。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四种。如果吊销处罚期满或注销后再需重新注册的,又从初始注册开始,与初始注册完全一样。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回答了这些,别忘记评价、给分哦。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令)的有关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的;
三、有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四、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五、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六、受到刑事处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人如实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登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退休证、警官退休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4、申请人注册专业相关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5、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执业印章原件。
6、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7、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建设工程相应资质证书的,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请您携带好相关申报材料,到北京市建设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8号南楼东05室)办理,业务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7:00,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85984507、85979067,办理此项业务共需要20个工作日(不包括建设部受理时间)。
可以到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问:取得监理工程师证书超过2年未注册的,会失效吗?
答:不会,申请人自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后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属逾期注册申请,须符合近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问:监理工程师没有在2年内注册,要怎么办?
答: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者,须符合近三年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96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48学时。
米小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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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注册条件:
(一)、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监理单位或其他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如造价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单位等,不受资质限制);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情形。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或者变更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从事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3、未达到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
5、以虚假的职称证书参加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材料: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建市监函[2006]28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建市监函[2006]62号)的规定,监理工程师各类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注册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自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近三年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等)复印件;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
6、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具体相关要求与说明:
一、各单位凭密码锁通过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填写申请表,并扫描上传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整理完毕后,管理系统内电子信息务必上报,上报后打印申请表。
二、逾期需参加继续教育的,请登录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在“继续教育系统”中学习。
三、建设部审批结果在上述网站公示。建设部审批不合格者,可在公示期内根据不合格原因补充一次申诉材料。材料补充时,被退回的管理系统内电子信息务必上报。
一、审核、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设部令第18号《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 第十六条: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由拟聘用申请者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统一向本地区或本部门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收到申请后,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批准的注册计划择优予以注册,颁发《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报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备案。《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二、申请注册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2、经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程建设的现场监理工作;
4、为监理企业的在职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
5、在工程监理工作中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过失或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三、注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聘用监理企业提出注册申请,并填写“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2、 监理企业同意后,连同“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书等材料,统一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
3、 省建设厅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部门注册;
4、 建设部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部门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准予注册,并颁发建设部统一制作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四、受理时间及审批时限建设厅按建设部规定的时间受理企业申请,自受理后2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报建设部注册。
五、注册申请材料
(一)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建设部格式文本)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格式文本
(二)附件材料
1.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2寸免冠照片1张。
(三) 说明
1. 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注册单位公章。
2. 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3年以上,方能申请注册。
1、你申诉材料向上级机构提交后,一般30个工作日给与答复,是否满足注册条件,符合则转回你提交材料的人事部门;2、对于满足注册条件以后的,再按照监理工程师注册办法实施。你是初始注册,先要上网做申请,这个你的注册单位会对你的情况进行申报,然后重新再走一遍注册顺序。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四种。如果吊销处罚期满或注销后再需重新注册的,又从初始注册开始,与初始注册完全一样。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回答了这些,别忘记评价、给分哦。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令)的有关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的;
三、有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四、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五、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六、受到刑事处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人如实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登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退休证、警官退休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4、申请人注册专业相关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5、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执业印章原件。
6、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7、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建设工程相应资质证书的,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请您携带好相关申报材料,到北京市建设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8号南楼东05室)办理,业务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7:00,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85984507、85979067,办理此项业务共需要20个工作日(不包括建设部受理时间)。
可以到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问:取得监理工程师证书超过2年未注册的,会失效吗?
答:不会,申请人自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后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属逾期注册申请,须符合近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问:监理工程师没有在2年内注册,要怎么办?
答: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者,须符合近三年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96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48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