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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网上申请信息变更然后再去申报区财政局提交相应的审核材料,这里以厦门财政局为例。 1、打开厦门财政局的网页,点击“在线服务”下的“会计之窗”栏目,进入会计之窗页面。 2、在会计之窗页面上选择会计从业人员管理模块下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进入厦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平台。 3、用户第一次登录,请单击“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 4、用户注册 填写个人资料,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单击“提交”按钮。 5、信息变更,请选择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下的“信息变更”功能,进入厦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须知页面。 6、阅读变更申请须知,勾选我已阅读厦门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申请须知,单击“下一步”按钮,显示考生登录窗。 7、用户登录。 8、填写信息变更申请表,填写完毕点击保存。 9、系统进入打印变登记表页面,单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 10、网上申请提交后按照预约时间到申报区财政局提交相应的审核材料。
每个省的细节都不一样,但是步骤大体相同。 山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流程 1、申请人登录“会计之星”网站后,进入个人页面,点击左侧“档案变更登记”菜单,点击需要变更的项目后如实填写个人变更信息,确认提交成功。 2、变更项目为基本信息的,需按照系统提示打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并签名;变更项目为个人联系方式的可以直接提交修改信息无需审核。 3、携带《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提交申请后30日内到所属地财政部门办理确认手续。不需要重新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如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的,还应向省财政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定期集中审核,经核实无误后,给予换发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相关资料由各级财政部门存档备查。 主要是事下载或者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2份,黑色圆珠笔或者钢笔填写。 提供会计资格证原件及变更事项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到目前所在的工作单位或学校开证明,证明因工作需要变更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地。 2、带单位证明到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地所在财政局办理会计证转出手续。让工作人员把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注册地调转至新注册地所在财政局。 3、工作人员通过网上更改注册地,并开据会计从业资格证转出证明。 4、带会计证转出证明、本人会计证、身份证、两张一寸照片在新的注册地所在财政局办理会计证转入手续。 5、在七个工作日后可以去财政局领取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盖当地财政局公章,发证时间为新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发证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证迁出本地的办理流程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的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有关部 门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从业档案调转手续,并于办理调转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或中央有关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需提供资料(由申请人处理): (1)、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调入方单位出具工作介绍信 (3)、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证原件。 (4)、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一份。 3、调转程序(由财政部门处理): 调出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接到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申请后,经逐级审核后由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二份交由当事人携带给调入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一份留存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中应记载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年检有效截止日期、继续教育情况、调转时间等内容。请你备齐资料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财政局)办理转出手续。 4、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调出本地请与调入方财政部门联系,是否同意接收。 5、办理工作时间:即时办理完毕(约30分钟)。 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迁入当地流程 一、 迁入注册条件:必须在当地有工作单位且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户口不限)。 二、调转程序 1、先咨询原发证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调转手续,由当地财政局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并盖公章,交由当事人携带,并于办理调转手续后90日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区的财政部门办理重新注册登记手续(超过90天不予接收)。 2、以上手续办好后到当地工作单位辖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填写好后并加盖当地工作的单位公章,按表格说明填写,备齐有关资料到单位所属辖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转入手续请带齐如下资料: ①1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 ②身份证、毕业证、电算化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有职称证的须提供原件、复印件, ⑤《XX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一份, ⑥原财政局提供的表格, ⑦会计从业证原件。 三、其他规定: 1、会计从业证按工作单位属地管理原则,即工作单位在哪个区必须到所在区财政局办理注册手续。 2、经审核,符合我们规定的外地迁入会计从业证将会更换成当地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调转应当遵循以人为本、证随人走的原则,持证人员申请调转时,应填写调转登记表,并向会计从业资格所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调转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手续办理详情请查看《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
1、会计证资料变更包括: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学历、工作单位名称等项目的变更。变更会计证资料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并经所在单位盖章。 2、办理变更业务需提供资料: (1)变更项目的原件、复印件, (2)单位组织机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到现工作单位辖区财政局办理变更手续。 3、其他说明: (1)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会计从业证不会打印单位名称; (2)如果找到工作单位后,需办理单位变更手续,会计从业证注明单位名称; (3)调转工作单位,需要办理变更单位名称。
办理会计证跨省调转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省以外地区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调出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出具填写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核对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其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 持证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持证人员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持证人员调出材料符合要求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打印其基础信息表供持证人员核对确认。持证人员发现基础信息有误或有变更事项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予以办理更正或变更。 持证人员对其基础信息和调转登记表内容进行确认后,在基础信息表、调转登记表上签字。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调转登记表上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和时间,并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持证人员应持调转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求的其它手续,于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被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接收或退回前,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的须向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撤销调转原因的书面说明,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依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 持证人员因故未能调出的或被退回的,应于退回之日起90日内到原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核销。如仍需调转的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赵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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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网上申请信息变更然后再去申报区财政局提交相应的审核材料,这里以厦门财政局为例。 1、打开厦门财政局的网页,点击“在线服务”下的“会计之窗”栏目,进入会计之窗页面。 2、在会计之窗页面上选择会计从业人员管理模块下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进入厦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平台。 3、用户第一次登录,请单击“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 4、用户注册 填写个人资料,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单击“提交”按钮。 5、信息变更,请选择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下的“信息变更”功能,进入厦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须知页面。 6、阅读变更申请须知,勾选我已阅读厦门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申请须知,单击“下一步”按钮,显示考生登录窗。 7、用户登录。 8、填写信息变更申请表,填写完毕点击保存。 9、系统进入打印变登记表页面,单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 10、网上申请提交后按照预约时间到申报区财政局提交相应的审核材料。
每个省的细节都不一样,但是步骤大体相同。 山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流程 1、申请人登录“会计之星”网站后,进入个人页面,点击左侧“档案变更登记”菜单,点击需要变更的项目后如实填写个人变更信息,确认提交成功。 2、变更项目为基本信息的,需按照系统提示打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并签名;变更项目为个人联系方式的可以直接提交修改信息无需审核。 3、携带《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提交申请后30日内到所属地财政部门办理确认手续。不需要重新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如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的,还应向省财政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定期集中审核,经核实无误后,给予换发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相关资料由各级财政部门存档备查。 主要是事下载或者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2份,黑色圆珠笔或者钢笔填写。 提供会计资格证原件及变更事项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到目前所在的工作单位或学校开证明,证明因工作需要变更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地。 2、带单位证明到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地所在财政局办理会计证转出手续。让工作人员把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注册地调转至新注册地所在财政局。 3、工作人员通过网上更改注册地,并开据会计从业资格证转出证明。 4、带会计证转出证明、本人会计证、身份证、两张一寸照片在新的注册地所在财政局办理会计证转入手续。 5、在七个工作日后可以去财政局领取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盖当地财政局公章,发证时间为新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发证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证迁出本地的办理流程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的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有关部 门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从业档案调转手续,并于办理调转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或中央有关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需提供资料(由申请人处理): (1)、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调入方单位出具工作介绍信 (3)、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证原件。 (4)、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一份。 3、调转程序(由财政部门处理): 调出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接到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申请后,经逐级审核后由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二份交由当事人携带给调入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一份留存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中应记载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年检有效截止日期、继续教育情况、调转时间等内容。请你备齐资料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财政局)办理转出手续。 4、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调出本地请与调入方财政部门联系,是否同意接收。 5、办理工作时间:即时办理完毕(约30分钟)。 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迁入当地流程 一、 迁入注册条件:必须在当地有工作单位且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户口不限)。 二、调转程序 1、先咨询原发证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调转手续,由当地财政局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并盖公章,交由当事人携带,并于办理调转手续后90日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区的财政部门办理重新注册登记手续(超过90天不予接收)。 2、以上手续办好后到当地工作单位辖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填写好后并加盖当地工作的单位公章,按表格说明填写,备齐有关资料到单位所属辖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转入手续请带齐如下资料: ①1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 ②身份证、毕业证、电算化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有职称证的须提供原件、复印件, ⑤《XX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一份, ⑥原财政局提供的表格, ⑦会计从业证原件。 三、其他规定: 1、会计从业证按工作单位属地管理原则,即工作单位在哪个区必须到所在区财政局办理注册手续。 2、经审核,符合我们规定的外地迁入会计从业证将会更换成当地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调转应当遵循以人为本、证随人走的原则,持证人员申请调转时,应填写调转登记表,并向会计从业资格所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调转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手续办理详情请查看《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
1、会计证资料变更包括: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学历、工作单位名称等项目的变更。变更会计证资料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并经所在单位盖章。 2、办理变更业务需提供资料: (1)变更项目的原件、复印件, (2)单位组织机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到现工作单位辖区财政局办理变更手续。 3、其他说明: (1)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会计从业证不会打印单位名称; (2)如果找到工作单位后,需办理单位变更手续,会计从业证注明单位名称; (3)调转工作单位,需要办理变更单位名称。
办理会计证跨省调转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省以外地区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调出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出具填写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核对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其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 持证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持证人员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持证人员调出材料符合要求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打印其基础信息表供持证人员核对确认。持证人员发现基础信息有误或有变更事项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予以办理更正或变更。 持证人员对其基础信息和调转登记表内容进行确认后,在基础信息表、调转登记表上签字。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调转登记表上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和时间,并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持证人员应持调转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求的其它手续,于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被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接收或退回前,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的须向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撤销调转原因的书面说明,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依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 持证人员因故未能调出的或被退回的,应于退回之日起90日内到原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核销。如仍需调转的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