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后还可以再考吗

2019-01-07 12:03 1304浏览 7回答
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后还可以再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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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祖丹
1楼 · 2019-01-07 12:44.采纳回答

会计人员违反了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具体如下: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龙小七
2楼-- · 2019-01-07 12:51

1.从业证每两年得参加年审,每年都得进行继续教育。按道理你的从业证已经被吊销了。 2.但是可以取得从业证得地方。找当地会计培训班。问他们能不能交点钱。把未年审的补起来。如果管得不严。是可以补过的。等你的从业证从新有效的时候。就可以做会计证的调转。把从业证从取得地转到工作地。 步骤网上有。最好咨询当地财政局。 3.如果培训班不能帮你弄成功,你就可以去四川考从业证。。

黄祖丹
3楼-- · 2019-01-07 12:41

按照会计法要求不可以,一个人的身份证下只能有一个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但因为中国地大物博,财政管理部门没有实现全国网络化管理,暂时执行的是属地化管理,所以你要是后去考个证书也能考,但如果以后全国联网了,那就植物人了,估计都吊销吧(毕竟违法) 解决办法就是把从业资格证书调往你的家乡,手续也不是很复杂,还可以找人代办。确实麻烦。

桑须雷
4楼-- · 2019-01-07 12:38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后会有后续学习,每年都有。 考完证后,将证书丢掉,就可以不用继续教育。

黄瑜玲
5楼-- · 2019-01-07 12:37

会计证取消了,但是会计继续教育仍然需要。还可以考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 2017年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此前,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决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此前会计法规定,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决定,会计人员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等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而根据此前会计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已达1400万之巨,这还不包括CPA在内,但真正高端人才稀缺,绝大部分停留在算账、报账、编表阶段,呈现明显的金字塔结构。实际上,要真正做好会计工作,要对企业的具体业务、运行机制、市场风险有很深的理解,这样,才能真正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目前据说有近1500万人持有会计证,其中包括一些理发店的理发师、饭店的厨师甚至一些洗脚妹,你说,可笑不可笑伐!未来很有可能取消会计证,至少会计证不再是做会计的充分条件了。取消会计证,对学会计的人其实很有好处,那些理发师、厨师、洗脚妹们就不会再来考这个证了。我是学会计的,我就是会计。 有些准入类职业资格,虽然有法律法规的设置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其实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管理,比如会计证,宜通过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 截至2017年,我国已有443万人取得了初级会计职称,有169万人取得了中级职称,还有逾23.5万的会计人通过了注册会计师考试,成为中注协会员。

符翠婷
6楼-- · 2019-01-07 12:3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以撤销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三)对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作出给予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四)持证人员以欺骗、贿赂、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五)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六)会计从业资格被依法吊销的。

黄琳康
7楼-- · 2019-01-07 12:33

一、被吊销会计从业证后还能重新考。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不得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节特别严重的,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Z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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