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证执业地点跟注册不在一个地方怎么办理延续注册
2020-02-22 10:17
4245浏览
8回答
护士证执业地点跟注册不在一个地方怎么办理延续注册
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最新文章|
最新问题|
最新经验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请求 延续注册。815
,去如今 这个地方的卫生局变更注册就行了。在医学教的网站看到,给您做参考。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该当 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请求 审核表;(二)请求 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该当 自受理之日起7个职业 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该当 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该当 过关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方便 。362
按规则 延续注册只需 交身份证明和护士执业证就行,假如 超时那就要按首次注册交材料 了,这样就门槛 要护士考试合格证明或分数 单、学历证书、医院聘用证明文件和原来的那个实习证明,但还不至于要什么三个月培养训练 的境地 ,要三个月培养训练 合格证明那是要到超越 延续注册时间后再超越 三年没干护士职业 的人才门槛 要的。。。
但你第一次首次注册的时间曾经 过来 五年了,你还找不找拿到 上述材料 ??要是保管 在还好说,要是你原来的分数 单掉了,或实习证明也找不到了,那就不好说了。。。
另外你五年前是不是有分数 单也不一定 ,晚期 的卫生部考试是发一张纸一样的“护士执业证”的(不是如今 那个注册后发的本本样的护士执业证)来作为注册的执业资格凭证的(是按1994年的护士管理方法 而不是如今 的护士条例注册规则 ),那时是不必 护士考试合格分数 单注册的,但要是你的那个那个纸一样的“护士执业证”在2019年两证换一证时给没收或不小心遗失了,而那时的分数 单曾经 不可能保管 或基本 就不存在,那你如今 要按护士条例中的首次注册就没有注册的执业资格凭证了。。。
假如 是这样的话,那你就真只要 找医院证明你的护士执业行为或干脆要职业 单位开具个遗失“护士执业证”的证明,再拿你的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就是护士资格证)到卫生局去证明你的执业资格来注册看行不行?而有些地方如今 还保存 着对老的护士执行老的1994年的护士管理方法 的。。。
在医学考试服务中心网上帮你找到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也希望给我一个采用 。谢谢!这是关于 护士证执业地点跟注册不在一个地方怎么办理延续注册的解答。155
按国家规则 护士证延续注册是不需要学分的,学分通常 在评职称和提升 职称时用到(不过有些地方需要,甚至有些地方报名护师还要学分)。详细 可以问下当地卫生局。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增强 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业 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施行 的。卫生部担任 组织施行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请求 护士执业资格者能否 具有 执业所必需 的护理专业知识与职业 才能 的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规范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根据 。考试界当时 相关部门会下发护士资格证书。
证书注册:
第一条 为了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依据 《护士条例》,制定本方法 。
第二条 护士经执业注册获得 《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依照 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职业 。
未经执业注册获得 《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标准 规则 的护理活动。
第三条 卫生部担任 全国护士执业注册监视 管理职业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担任 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职业 。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践 状况 ,制定护士执业注册职业 的详细 方法 ,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五条 请求 护士执业注册,该当 具有 下列要求 :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 ;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则 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获得 相应学历证书;
(三)过关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契合 本方法 第六条规则 的安康 规范 。
第六条 请求 护士执业注册,该当 契合 下列安康 规范 :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实行 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许 功用 障碍。
第七条 请求 护士执业注册,该当 提交下列资料 :
(一)护士执业注册请求 审核表;
(二)请求 人身份证明;
(三)请求 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分数 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请求 人6个月内安康 身体检查 证明;
(六)医疗卫活力 构拟聘用的相关资料 。
第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该当 自受理请求 之日起20个职业 日内,对请求 人提交的资料 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契合 规则 要求 的,不予注册,并书面阐明 理由。
《护士执业证书》上该当 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
《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九条 护士执业注册请求 ,该当 自过关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请求 的,除本方法 第七条规则 的资料 外,还该当 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则 的教学、综合医院承受 3个月临床护理培养训练 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该当 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请求 延续注册。
第十一条 护士请求 延续注册,该当 提交下列资料 :
(一)护士延续注册请求 审核表;
(二)请求 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请求 人6个月内安康 身体检查 证明。
第十二条 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请求 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契合 本方法 第六条规则 的安康 规范 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分 期限未满的。
第十四条 医疗卫活力 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请求 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活力 构执业时,该当 重新请求 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撤消 《护士执业证书》处分 ,自撤消 之日起满2年的。
重新请求 注册的,依照 本方法 第七条的规则 提交资料 ;间断 护理执业活动超越 3年的,还该当 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则 的教学、综合医院承受 3个月临床护理培养训练 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十六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该当 办理变更注册。
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许 同意 的职责 以及实行 医疗卫活力 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活力 构同意 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第十七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该当 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资料 :
(一)护士变更注册请求 审核表;
(二)请求 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部门该当 自受理之日起7个职业 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该当 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该当 过关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方便 。
第十八条 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撤消 《护士执业证书》处分 ;
(三)护士死亡或许 丧失民事行为才能 。
第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施行 护士执业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许 监察机关责令改进 ,对直接担任 的主管人员或许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奖励 :
(一)对不契合 护士执业注册要求 者准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二)对契合 护士执业注册要求 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第二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请求 人隐瞒有关状况 或许 提供虚伪 资料 请求 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许 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曾经 注册的,该当 撤销注册。
第二十一条 在内地完成护理、助产专业学习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域 人员,契合 本方法 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则 的,可以请求 护士执业注册。
第二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护士的执业注册管理适用本方法 的规则 。
第二十三条 本方法 下列用语的含义:
教学医院,是指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有承担护理临床实习职责 的合同关系,并可以 依照 护理临床实习教学计划完成教学职责 的医院。
综合医院,是指按照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规范 》的规则 ,契合 综合医院基本规范 的医院。
第二十四条 本方法 自2019年5月12日起实施 。这是关于 护士证执业地点跟注册不在一个地方怎么办理延续注册的解答。217
自过关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不超越 三年的可以首次注册,注册后(护士执业证发证时间)每五年办理护士延续注册。
变更执业地点的办理护士变更注册护士注册通常 在每年的四、五月份办理一批,十一、十二月份办理一批,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方法 》自2019年5月12日起实施 。
扩展材料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方法 》
第一条 为了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依据 《护士条例》,制定本方法 。
第二条 护士经执业注册获得 《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依照 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职业 。未经执业注册获得 《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标准 规则 的护理活动。
第三条 卫生部担任 全国护士执业注册监视 管理职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担任 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职业 。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践 状况 ,制定护士执业注册职业 的详细 方法 ,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五条 请求 护士执业注册,该当 具有 下列要求 :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 ;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则 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获得 相应学历证书;
(三)过关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契合 本方法 第六条规则 的安康 规范 。
参考材料 :
这是关于 护士证执业地点跟注册不在一个地方怎么办理延续注册的解答。136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方法 第十六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该当 办理变更注册。
不知您注册有效期能否 到期,假如 到期的话,直接在职业 执业地点重新注册即可。假如 没有到期,从之前的注册地点变更到职业 执业地点,然后到期之后延续注册即可。
为了保险起见,建议您问问如今 职业 执业的地点和之前注册地点当地的相关部门。544
护士延续注册通常 是由地方卫生局担任 的,建议电话咨询当地卫生部门~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