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注册和鉴定表遗失原件应如何弥补?
2019-11-28 17:37
1924浏览
3回答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注册和鉴定表遗失原件应如何弥补?
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最新文章|
最新问题|
最新经验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注册和鉴定表》(简称《毕业生注册表》)应存入自己人事档案中,丧失不补。考生可持无效身份证件、证明毕业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省自考办请求补办毕业生分数成绩证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退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担任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退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注册请求表填写办法及门槛:
1. 《毕业生注册表》(正表)必需用黑(蓝)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2. 《毕业生注册表》(正表)的学习简历从初中阶段开始填写,含参与自学考试的学习简历。3. 《毕业生注册表》(正表)“自我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品德质量、遵纪违法、职业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须到达约200字左右。4. 《毕业生注册表》(正表)的单位鉴定,须经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并盖章(单位公章也可)。其他业务部门的印章无效。单位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品德质量、遵纪违法、职业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须到达约50字左右。5. 失业人员(含非正式用工人员)的单位鉴定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并盖章。6. 普通学校在校学生、全日制自考生的单位鉴定由所在学校签署并盖章。全日制自考生的“职业单位”栏填所在学校称号。7.自考全日制学生由学校一致作单位签定,职业单位栏填学校全称,能否退职填失业,现任职务填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