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无偿辞退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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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在职的员工怀孕之后,有权休产假,公司也必须按照要求对于孕妇有相对应的照顾,但是有一些特殊情况公司是有权辞退员工的,而且不做出补偿,那么,怀孕无偿辞退的情况有哪些?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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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如果女职工是在试用期怀孕,则可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被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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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职工经常有迟到、早退或其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怀孕女职工也不在保护之列。有些单位会把迟到次数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并明确写进了员工手册,所以准备怀孕的员工要特别注意避免“触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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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
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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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严重失职行为
如果怀孕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营私舞弊,而且由于上述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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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影响本职工作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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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六种情形都是劳动者本身存在重大过错,因此虽然《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二条对于三期女员工规定了特殊保护,但保护的范围低于该法的第三十九条,也就是说,一旦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这六种情形之一,作为用人单位的一方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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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以上的几种情况,大家要在合法的情况下形式自己的权力,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不能因为自己是企业的员工就无理取闹,只有在规定内的权益才是受到保护的。关于“怀孕无偿辞退的情况有哪些?”希望大家可以注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