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发布再延期复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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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是疫情发展期,国家要求企业尽量推迟全面复工的时间,避免出现不可挽回的状况,那么如何处理受疫情影响的特殊情况呢?各地又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就给大家进行一下详细的说明,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具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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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最晚3月16日可以复工

    近日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0号)显示:

    郑州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等)2月25日可以复工,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设工程)3月6日可以复工。而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需要到3月16日才可以复工!

    多地发布再延期复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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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最早2月20日可以复工

    近日苏州住建局发文明确建筑工地具体复工时间,文件要求:春节期间停工、所有新开工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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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最早2月29日可以复工

    杭州余杭区明确全区建筑企业、建设工地原则上不得早于2020年2月29日24时复工(除经批准同意的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需要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建设项目外)。

    杭州市近日明确2月10日起,全市复工企业实行复工申报备案制,分类分区分时段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2月10日起,重点民生工程及其混凝土生产、渣土运输等必要配套企业;

    2月15日起,安置房建设等一般民生工程;

    2月20日起,具备条件的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建设等建设工程)

    此外,不少大企业,例如阿里、腾讯、字节跳动等企业宣布再次延迟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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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最早3月1日可以复工

    近日太原市住建局发文明确:全市新建项目和节前停工的在建项目不得在3月1日晚24时前开工、复工,拟返工并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在3月1日前暂勿返工;疫情防控、轨道交通、污染治理等需连续性作业和应急处置工程,经市住建部门审批同意后,可按审批时间复工,建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对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应分批有序组织返工,并严格履行疫情筛查和疫情防控方案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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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最早2月24日可以复工

    根据有关信息显示菏泽市某些建筑工地暂不早于2月24日前复工。

注意事项

  • 当然不同的地区处理情况是不一样的,疫情不严重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只要具备全面复工的条件,那么还是要积极投入到工作当中,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关注近期全面复工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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