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直播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初级会计职称文章 > 2022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一章知识点分享

2022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一章知识点分享

发布时间:2021-08-30 11:03 来源:环球网校 点击量: 684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导语】《经济法》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之一,也是难度最小的科目,所以2022年备考考生,在没有把握之前,可以从此科目入手,进行初级会计职称科目的备考工作,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一章知识点分享,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一章知识点分享.png

一、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当事人)、客体(对象)、内容(权利和义务)。

1、主体的种类

(1)自然人: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2)组织:

法人组织:营利法人(公司)、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特别法人(机关法人);

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3)国家。

2、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大于等于18岁或者大于等于16岁,以自己的劳动力作为主要收入的;

(2)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大于等于8岁且小于18岁的未成年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小于8岁或大于等于8岁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成年人。

3、民事权利能力的时间

(1)自然人:从出生时起至死亡时止(包含植物人但不包含胎儿、机器人)。

(2)法人: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均成立时产生,终止时消灭。

法律事实: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4、不能控制发生的法律事件

(1)绝对事件:地震、洪水、生老病死等自然现象;

(2)相对事件:爆发战争、重大改革等社会现象。

5、能控制发生的法律行为

(1)合法——违法

(2)积极——消极

(3)意思表示——非意思表示

(4)单方——多方

(5)要式——非要式

(6)自主——代理

二、法的形式

1、法的形式分为:法、法规、规章。

(1)法:

宪法(最高)——全国人大

法律(仅次于宪法)

基本法律——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补充、修改)

非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

(2)法规: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3)规章: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

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注意:判决书和指导案例不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

2、适用法的效力原则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3)新法优于旧法

注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的变通优于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认为适用地方法规的用地方法规、认为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人大授权的行政法规与法律不一致时,由人大常委裁决。

3、法的分类

(1)根本法和普通法:内容、效力、制定程序

(2)一般法和特别法: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

(3)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创制方式、发布形式

(4)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

(5)国际法和国内法:主体、调整对象、渊源

(6)公法和私法:目的

以上就是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的部分内容,后面还会给大家更新更多的内容,望大家持续关注,我们可以一起学起来,加油!

初级会计职称相关文章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最新文章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最新经验推荐

  • 21th首播

    18:00-22:30 18:00-22:30 04月25日 18:00-22:30

    有问必答 抢888元奖学金

    一级建造师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B2-2021077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3350号|京ICP备16038139号|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20130号|京网文(2021)2566-713号
知春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4层北区(地铁10号线西土城出A口)|邮编:100191
版权所有 2003-2021 北京环球创智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客服|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