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直播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资讯 > 热点资讯文章 > 新假期来了!多地推行夫妻育儿假

新假期来了!多地推行夫妻育儿假

发布时间:2020-08-11 17:04 来源:环球网校 点击量: 446

热点资讯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导读】已经结婚的朋友,恭喜了!新假期来了!夫妻每年各可休10日假,多地已经推行!近日,辽宁省提出女职工权益保护办法,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提出,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其实早在2019年,国办就正式发文,鼓励地方试行育儿假!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各地的落实情况。

宁夏

2019年11月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

上述《条例》中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

福建

今年3月20日,福建省《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的修订还涉及延长生育津贴发放天数、扩大适用范围、延长流产假天数、强调女职工健康检查内容等亮点。

此外,为进一步减轻家庭育儿负担,条例还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0至3周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为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提供便利。

新假期来了!多地推行夫妻育儿假.png

广东

今年3月,广东省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首先是全面落实休假政策。包括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积极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大连

今年7月底,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探索试行育儿假,并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意见》要求,全面落实《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的规定,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的育儿假等。

单位不给休育儿假,严查重罚!好的政策也需要强有力的约束才能更好地落地,就以辽宁省来说,此次《办法(草案)》明确,对未落实政策的用人单位将进行严查重罚!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真题练习

热点资讯相关文章推荐

|

热点资讯最新文章推荐

|

热点资讯最新经验推荐

  • 张君

    19:00-20:30 19:00-20:30 05月10日 19:00-20:30

    一建120天高效备考峰会

    一级建造师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B2-2021077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3350号|京ICP备16038139号|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20130号|京网文(2021)2566-713号
知春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4层北区(地铁10号线西土城出A口)|邮编:100191
版权所有 2003-2021 北京环球创智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客服|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