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直播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初级会计职称文章 > 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19-01-08 18:05 来源:环球网校 点击量: 985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以上海为例(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有的病假工资比例没有规定这么细致):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 张方

    19:00-20:00 19:00-20:00 05月21日 19:00-20:00

    建筑人如何把握职场“新”赛道

    一级建造师

  • 环球网校

    19:00-19:51 19:00-19:51 05月23日 19:00-19:51

    课代表直播|晋升-混凝土工程创效

    一级建造师

  • 黄静

    19:00-20:30 19:00-20:30 05月23日 19:00-20:30

    转战评估考试 如何多证联动备考

    一级建造师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B2-2021077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3350号|京ICP备16038139号|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20130号|京网文(2021)2566-713号
知春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4层北区(地铁10号线西土城出A口)|邮编:100191
版权所有 2003-2021 北京环球创智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客服|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