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本单位不聘用,可以找外单位聘用吗?

2019-01-07 11:13 2847浏览 11回答
中级经济师本单位不聘用,可以找外单位聘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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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敏霖
2楼-- · 2019-10-16 13:04

中级经济师考试已通过,非经济类能聘任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 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5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扩展资料

1、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6、获大专层次专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满七年。

参考资料来源:

-中级经济师

按国家经济师考试有关政策规定

统考经济师无需英语及计算机成绩

你看的硕士满一年是报考规定,不是申报的规定

同时国家政策也规定,经济师职称与单位待遇无关

具体待遇问题,按聘用单位规定办理

一、初级职务(含员级、助级)除首次确定外一般实行以考代评;中级职务实行考评双轨制,目前已推出考试的专业有会计、经济、建筑工程(含园林绿化、建筑安装、给排水等)、机械工程、电子工程、化工工程、电器电机工程、档案专业、图书文博专业、卫生、统计、质量、国际商务、出版、审计系列、(农业技术2003年暂 停一年),在已推开考试的专业中,除卫生专业外,符合条件的人员既可报名参加考试、也可参加评审;高级职务以评为主,部分系列考评结合,如会计、审计,先参加考试,后评审。

二、职称考试中除会计专业在财税务局会计事务科、卫生专业在卫生局办公室报名外,其他专业均在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报名。

三、职称评审的文件由各系列主管部门负责转发到各有关单位。参加高级职务评审的人员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报区人事局初审后,由人员所在单位直接报至市系列主管部门;参加中级职务评审的人员中,电子、电器、机械、化工、建筑、水产、冶金专业的在区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区中评委负责评审,其他专业的人员参照高级评审程序执行。

四、关于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的说明。

(一)除个别系列国家未规定的以外,评审时均作要求。

(二)从2004年起,凡是报考市里推开的考试,要实行与评审一样的条件,即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等在报考时审核。

(三)报名参加全国的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时不提供继续教育材料,单位聘任时要与计算机、外语挂钩。

(四)凡是在评审中与可适当照顾的对象,参加考试时也参照执行。具体条件为年龄偏大(申报中级40周岁以上、高级50周岁以上)、业绩突出。

(五)按甬政办发[2002]150号文件精神,申报高级职务的继续教育须达到90学时,中级72学时,初级60学时。继续教育课既包括市主管局举办 的专业课,也包括 公共课(《WTO基本知识》、《计算机应用能力(三级)、〈通用英语水平等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上述课程中自行选择。

看你们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聘不聘由单位自己决定的.

您好,工作年限的要求有单位开证明即可,各别地区要求不太严格,可以试一下,应该没问题的。

龚安华
3楼-- · 2019-10-16 06:46

中级经济师考试及格分数线是84分。

中级经济师考试一共是两门课程,一门是经济专业技术,一门是专业实务,每门满分是140分,及格线是84分,考题分为单选和多选两种,要两门同时都过84分才能算考试通过。

经济师考试也称作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一共是两门课程,一门是经济专业技术,一门是专业实务,每门满分是140分,及格线是84分,考题分为单选和多选两种,你要两门同时都过84分才能算考试通过,我也报名啦,一起加油吧~

中级经济师考试满分均为140分,考试两科都要考84分以上才算合格的。

现在2013年经济师考试都已经结束了,国家公布的合格标准是84分,最近几年国家合格线没有变化。但是今年内蒙的合格标准是75分,重庆市81分,都有所下降,其余已经公布的地区还是84分

中级经济师考试及格分数线为84分。张宁

龙城仕
4楼-- · 2019-10-16 05:42

在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是有严格规定的。首先,应获得任职资格,然后才能申请聘用。那个任职资格,是要单位学术委员会承认的。而不是任何一个中级专业考试合格的人,如会计师、经济师所能聘任的。

那个任职资格,比如助理研究员,要先通过这个评定,当然包括外语、计算机考试了。学术委员会通过了,有了资格了,如果单位有了岗位,那才能聘。

但是,也不排除有的单位管理和执行的政策不同。比如,在非业务部门,为了照顾某些人,如老同志,给评个高级政工师什么的,这全在单位掌握啦。如果,申请的聘用,不是什么一线业务部门,而是财务等部门,而且人脉强大,那还是有可能的。但在研究室或研究所中,那肯定有点悬。要是可以的话,那谁还考英语、计算机,谁还费力发表文章,达到任职资格的标准,然后再参评呢?这还要竞争,也就是说达到标准,也因指标限制,还可能给不了那个任职资格。

所以,还是找单位吧。

这个和社会上公司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能还是不一样的。事业单位还是涉及财政拨款,政策会有不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以上资料来自{环球网校}经济师频道

车志慧
5楼-- · 2019-10-15 20:26

申请工作居住证政策解答

一、 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北京市人事局根据首都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组织专家和各行业的人才需求单位,进行人才需求预测。符合要求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从网上填写相关的人才基本信息和特定的其它信息,提出人才引进申请,其信息通过网络进入人事局的引进人才中心数据库。

北京市人事局建立相应的引进人才的评测模型、评价工具与评价手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远程网上评测和网下评测,根据北京市发展和规划的需要,对引进的人才进行综合评价和管理,对不适合在北京发展的人才将不进行引进,对只是某一段时间适合在北京发展的人才,纳入工作居住证管理范畴,享受与北京市市民同等待遇。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三、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四、 报送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诚信声明》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五、 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的资格资质列表

1、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序 系列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号 正高 副高

1 高教教师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2 自然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3 社会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4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主任医师(药师、护师、技师) 副主任医师(药师、护师、技师) 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

5 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推广研究员 高级农艺师 农艺师

6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7 经济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经济师 经济师

8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会计师 会计师

9 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统计师 统计师

10 审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审计师 审计师

11 中专学校教师 高级讲师 讲师

12 技校教师 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3 中学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14 小学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15 档案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6 文博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7 图书资料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8 翻译人员 译审 副译审 翻译

19 律师 一级律师 二级律师 三级律师

20 公证人员 一级公证员 二级公证员 三级公证员

21 新闻人员 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记者(编辑)

22 播音人员 播音指导 主任播音员 一级播音员

23 出版人员 编审 副编审 编辑(技术编辑、一级校对)

24 体育教练 国家级教练 高级教练 一级教练

25 艺术 一级(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 二级(编剧、导演、演员、演秦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主任舞台技师 三级(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舞台技师

26 工艺美术人员 高级工艺美术师 工艺美术师

27 实验人员 高级实验师 实验师

2、根据国家职(执)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可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执)业包括以下内容:

资格、资质 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 主管药师

房地产估价师 经济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经济师

造价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税务师 经济师

企业法律顾问 经济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价格鉴证师 经济师

棉花质量检验师 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

质量专业中级 工程师

出版专业中级 编辑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 经济师

国际商务执业资格 国际商务师

计算机软件高级程序员 工程师

系统分析师 工程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工程师

软件评测师 工程师

软件设计师 工程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工程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工程师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工程师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工程师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业水平 工程师

物业管理师 经济师

一级注册计量师 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工程师

社会工作师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管理咨询师 经济师或会计师

六、 工作居住证续签

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应提供的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 聘用合同;

(3) 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4) 持证期间缴纳全部社会保险的证明;

(5)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七、 工作居住证注销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区县人事局和市人事局将随机调查工作居住证申请人和聘用单位是否存在真实聘用关系,对于申请人已离职而聘用单位未及时办理工作居住证注销的按聘用单位虚假申报处理。

八、 聘用单位变更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

如因新聘用单位试用期较长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人可申请个人延期注销;对于申请个人延期注销的聘用单位名称与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单位名称一致的,其聘用单位变更申请不受两个月期限限制。个人延期注销期最长为6个月。

九、 申请单位和个人年检

为加强对申请单位资格资质审查及持居住证人员管理,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实行年检制度。每年4月1日-5月1日期间申请单位只需在信息系统是发起单位年检和个人年检申请,系统则自动审批通过。

申请单位逾期未进行单位年检申请将被信息系统置为冻结状态,在冻结状态下申请单位将无法使用信息系统;需由申请单位提交书面年检申请,到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办理年检业务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申请单位逾期未进行个人年检申请,个人证件信息将被信息系统置为冻结状态,在冻结状态下个人所持工作居住证在真伪验证时将显示证件冻结不能正常使用。需由申请单位提交书面年检申请,到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办理年检业务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十、 材料补齐补正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被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的,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说明。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在提供补充材料时,应在信息系统个人信息备注栏中注明“将何材料递交到何部门”,区县人事局和市人事局在收到补充材料时也要在个人信息备注栏注明“收到何部门提供的何材料”,以保证对补充材料的处理均有据可查。

十一、 黑名单或单位申请权限管理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均应真实有效。对于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对于个人提供虚假材料而单位审核失职的,暂停该单位申报资格2年。对于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取消单位申报资格。

对于申请单位未尽到审核义务,致使个人以虚假材料上报的,或是对于要求补充材料但长时间(一般指3个月以上)未处理等情况,申请单位的申请权限将被中止。单位权限被中止后,已办理的居住证继续有效,并还可办理信息变更、续签等业务,但不能再提出新办申请。

申请工作居住证须知

一、 申请人应保证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对于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对于申请单位为非本单位聘用员工申请等虚假申报情况,将取消申请人及单位申请资格。

二、 申请单位应对申请材料严格审核。对于个人提供虚假材料而单位审核失职的,中止该单位申请资格2年。对于审核或审批部门要求补充材料但申请单位长时间(一般指3个月以上)未处理等情况,申请单位的申请权限将被暂时中止。

三、 申请单位应对有效证件加强管理。申请单位应按照年检、续签等规定及时为申请人办理年检或续签。申请单位逾期未办理年检的申请人的工作居住证将不能正常使用;申请单位逾期未办理续签的,工作居住证将自动注销。

四、 申请单位应履行及时注销义务。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对于申请人已离职而聘用单位未及时办理工作居住证注销的按聘用单位虚假申报处理。

不觉得北京绿卡有什么用。

似乎以前看到过持有北京绿卡,却不能让子女在北京高考的报道

情话连篇
6楼-- · 2019-01-07 11:38
yiuoxajf8072
7楼-- · 2019-01-07 11:34

报考中级职称并通过,只代表你具备专业技术资格。不代表就一定要聘用你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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