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释疑:这些特殊情况该不该缴个人所得税?

2019-10-12 12:36 1827浏览 1回答
税务释疑:这些特殊情况该不该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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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 2019-10-12 12:54.采纳回答

税务释疑·个人所得税  中奖——缴  某市民问:我参加抽奖活动中了一辆汽车的1年使用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因此,个人取得的抽奖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江玲)  挂靠证书使用费——缴  某市民问:我在一家公司任职并将自己的注册造价师证挂靠在这家公司,该公司每个月支付其证书的使用费,这笔使用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代扣代缴个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因此,根据特许权使用费的征收范围,公司支付给个人的证书使用费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彭蓓蓓)  社保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免  某企业会计问:社保部门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给我们公司,公司再支付给个人。请问,这部分补助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经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的规定,1、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2、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因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符合上述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陈潇潇 茅钟驰)  生育津贴——免  某企业会计问: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支付给生育女员工的津贴是否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文件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你单位支付给个人的生育津贴符合上述政策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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