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销其他应付款是否存在涉税问题?

2019-10-12 12:36 1835浏览 1回答
核销其他应付款是否存在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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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尘烟
1楼 · 2019-10-12 13:11.采纳回答

问:核销其他应付款是否存在涉税问题?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情况下,核销的其他应付款应作为“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并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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