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问:欠缴社会保险费是否需要加收滞纳金?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地税发〔2012〕81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对逾期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地税机关应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姚向东
关注
张晓川
19:00-22:00 19:00-22:00 12月26日 19:00-22:00
近年来”钱“途无量的财会类岗位
公司活动
立即预约
年终盛典
14:00-22:00 14:00-22:00 12月30日 14:00-22:00
年度盘点—越来越值钱的证书和技能
安卓版
iPhone版
多个标签请以空格隔开!
问:欠缴社会保险费是否需要加收滞纳金?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地税发〔2012〕81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对逾期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地税机关应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