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转权益法成本法转权益法,剩余股权为什么要按权益法追溯调整。初始投资的会计分录为什么是借:长投贷
2019-01-08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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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为什么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要追溯调整这个是准则规定的,因为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没有准确反映出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方净资产的变动情况,所以要按权益法追溯调整 1.追溯认定剩余股份原投资时被投资方公允净资产中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与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 ①初始投资成本大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②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相应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备注:如果追溯的是当年的贷差,则应贷记“营业外收入”)因为如果是以前的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应该是计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期末要转入本年利润,本年利润要转入未分配利润和提取盈余公积,所以这里直接追溯调整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