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政府无偿划拨并指定专门用途的所得税处理我想咨询下:企业所得税中企业接收政府资产,无偿划拨
2019-01-08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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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多带带核算。 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按谁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