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2019-01-08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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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金融商品持有期间(至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