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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证》(又称执业医师资格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发放的。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医师执业证书”,是你获得了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的由当地卫生局发的,表示允许你在某个医院行医,并规定了你的行医范围,这是一个行政方面的认可。如果你犯了什么问题,可以吊销你的执业证的。如果换了医院行医,还必须重新换执业证。医生要行医必须先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再携带医师资格证到自己工作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局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两个证都拿到,才有资格行医。
可以暂时不注册,考上执业药师后,所发的资格证,只能证明你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要注册之后才能以执业药师身份进行执业,反之没注册,就不能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但请你每年仍然去进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可以参加面授学习班,也可参加网授,目的是拿到规定的学分),只有每年都拿到规定的继教学分后,需要注册时,才能顺利注册(否则,注册以前没有继教的,你们当地的执业药师继教主办机构,就会让你把从你取得资格证的次年开始至现在,每年网授的学习内容,在网上进行学习并且在网上将往年的答题完成,补齐了N年的学分后,才能注册。)如果注了册,注册证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前申请再注册。
拿到执业药师资格证后,可以暂时不进行注册,但每年需要进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只有每年都拿到规定的继教学分后,才能顺利注册。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执业药师注册须在岗工作,如果领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暂时还未需要用到,可以先不注册,资格证书是长期有效的。
当需要以药师身份上岗执业,就需要先注册执业药师,但是几年以后想注册的时候,注册部门可能会要求出示考取证书后的继续教育证明。
可以暂时不注册,考上执业药师后,所发的资格证,只能证明你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要注册之后才能以执业药师身份进行执业。
教师资格面试合格后,可以先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没有从事教师行业的,可以不用注册。
你好,进行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程序如下: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
注:网站(
http://zyys.sfda.gov.cn
)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原《执业药师注册证》(08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4.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原执业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退休证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6.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8.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9.《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再次注册、注销注册
一、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2、 国家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
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
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
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8]1号)
7、《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
二、申办条件
1、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 在药品生产、零售、批发、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3、 身体健康。
三、网上注册申报流程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
)进行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登录(初始密码:111111) --> 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 网上修改登录密码 --> 网上填写申报表 --> 网上提交申报 --> 网上打印申报表 --> 携带审核材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 --> 网上查询审核状态 --> 网上注册许可公告 --> 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
四、申请材料
一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8、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者,须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9、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二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08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5、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7、《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8、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9、执业单位有变化的,需提交原执业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退休证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三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08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5、 原执业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退休证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6、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8、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9、《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执业药师注册证》(08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5、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人不是执业药师本人的,还应提交委托书。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办提交注册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
2、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受理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决定。按照《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发给《执业药师注册证》。审查不合格的,作出不同意注册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4、许可文本制作及送达。省局受理办制作、送达《执业药师注册证》。
六、审批、送达时限
审批时限: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注销注册自申请受理至作出是否同意注册决定日止20个工作日;变更注册自申请受理至作出是否同意注册决定日止7个工作日。
送达时限:自作出同意注册决定之日起,《执业药师注册证》10日内送达申请人。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受理机构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办
受理时间:周一、周三全天,周五上午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程序如下:
1、首先到卫生局医政处,领执业医师变更申请表
2、然后按照表格要求,原聘用单位和聘用单位盖好单位公章。
3、然后到原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变更手续,办好后就可以到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变更注册了。
注意:到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手续的时候材料一定要准备全,具体情况咨询当地卫生局,各地有差异,要求不同。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变更申请表
2、单位聘用证明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新的注册机构会将原件收回,发新证)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体检表(向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索要)
7、二寸照片3张
8、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程序具体如下:
1、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2)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医学教。育网原创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
(6)注册申请人与原注册单位的解聘合同书。
2、执业药师变更注册至外省(直辖市)的,须到原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新执业单位所在地区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3、执业药师已经在外省(直辖市)注册,准备变更到陕西省注册的,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新执业地区的注册机构受理申请人的材料时,经对《执业医学教。育网原创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应当场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返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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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证》(又称执业医师资格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发放的。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
“医师执业证书”,是你获得了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的由当地卫生局发的,表示允许你在某个医院行医,并规定了你的行医范围,这是一个行政方面的认可。如果你犯了什么问题,可以吊销你的执业证的。如果换了医院行医,还必须重新换执业证。
医生要行医必须先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再携带医师资格证到自己工作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局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两个证都拿到,才有资格行医。
可以暂时不注册,考上执业药师后,所发的资格证,只能证明你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要注册之后才能以执业药师身份进行执业,反之没注册,就不能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但请你每年仍然去进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可以参加面授学习班,也可参加网授,目的是拿到规定的学分),只有每年都拿到规定的继教学分后,需要注册时,才能顺利注册(否则,注册以前没有继教的,你们当地的执业药师继教主办机构,就会让你把从你取得资格证的次年开始至现在,每年网授的学习内容,在网上进行学习并且在网上将往年的答题完成,补齐了N年的学分后,才能注册。)如果注了册,注册证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前申请再注册。
拿到执业药师资格证后,可以暂时不进行注册,但每年需要进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只有每年都拿到规定的继教学分后,才能顺利注册。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执业药师注册须在岗工作,如果领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暂时还未需要用到,可以先不注册,资格证书是长期有效的。
当需要以药师身份上岗执业,就需要先注册执业药师,但是几年以后想注册的时候,注册部门可能会要求出示考取证书后的继续教育证明。
可以暂时不注册,考上执业药师后,所发的资格证,只能证明你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要注册之后才能以执业药师身份进行执业。
教师资格面试合格后,可以先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没有从事教师行业的,可以不用注册。
你好,进行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程序如下: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
注:网站(
http://zyys.sfda.gov.cn
)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原《执业药师注册证》(08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4.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原执业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退休证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6.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8.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9.《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再次注册、注销注册
一、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2、 国家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
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
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
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8]1号)
7、《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
二、申办条件
1、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 在药品生产、零售、批发、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3、 身体健康。
三、网上注册申报流程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
http://zyys.sfda.gov.cn
)进行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登录(初始密码:111111) --> 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 网上修改登录密码 --> 网上填写申报表 --> 网上提交申报 --> 网上打印申报表 --> 携带审核材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 --> 网上查询审核状态 --> 网上注册许可公告 --> 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
四、申请材料
一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
http://zyys.sfda.gov.cn
)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8、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者,须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9、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二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
http://zyys.sfda.gov.cn
)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08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4、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7、《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8、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9、执业单位有变化的,需提交原执业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退休证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三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
http://zyys.sfda.gov.cn
)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08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4、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 原执业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退休证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6、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8、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9、《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四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
http://zyys.sfda.gov.cn
)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注册证》(08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5、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人不是执业药师本人的,还应提交委托书。
注: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办提交注册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
2、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受理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决定。按照《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发给《执业药师注册证》。审查不合格的,作出不同意注册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4、许可文本制作及送达。省局受理办制作、送达《执业药师注册证》。
六、审批、送达时限
审批时限: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注销注册自申请受理至作出是否同意注册决定日止20个工作日;变更注册自申请受理至作出是否同意注册决定日止7个工作日。
送达时限:自作出同意注册决定之日起,《执业药师注册证》10日内送达申请人。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受理机构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办
受理时间:周一、周三全天,周五上午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程序如下:
1、首先到卫生局医政处,领执业医师变更申请表
2、然后按照表格要求,原聘用单位和聘用单位盖好单位公章。
3、然后到原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变更手续,办好后就可以到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变更注册了。
注意:到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手续的时候材料一定要准备全,具体情况咨询当地卫生局,各地有差异,要求不同。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变更申请表
2、单位聘用证明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新的注册机构会将原件收回,发新证)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体检表(向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索要)
7、二寸照片3张
8、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程序具体如下:
1、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2)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医学教。育网原创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
(6)注册申请人与原注册单位的解聘合同书。
2、执业药师变更注册至外省(直辖市)的,须到原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新执业单位所在地区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3、执业药师已经在外省(直辖市)注册,准备变更到陕西省注册的,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新执业地区的注册机构受理申请人的材料时,经对《执业医学教。育网原创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应当场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返还申请人。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
注:网站(
http://zyys.sfda.gov.cn
)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原《执业药师注册证》(08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4.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原执业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退休证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6.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8.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9.《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