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未到位利息能否税前扣除

2019-09-22 12:19 1901浏览 1回答
投资未到位利息能否税前扣除

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后发表回答
幻境788988
1楼 · 2019-09-22 13:00.采纳回答

问:A企业因经营需要,于2014年1月增加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因股东个人原因不能出资到位。企业便向银行借款2000万元用于生产,发生利息145万元。请问,这笔利息支出可否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规定,关于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A企业应将未到位的资本所对应的银行利息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税额计算:1000÷2000×145×25%=18.125(万元)。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环球网校快问 · 最新文章 · 最新问题
Copy 2018 https://wenda.hqwx.com/ All Rright Reserved. 京ICP备16038139号-3 / Smrz 京ICP备16038139号-3/ 举报电话:400-678-3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