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可以直接做药店的质量负责任吗,还需要1年...
2019-09-16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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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可以直接做药店的质量负责任吗,还需要1年以上的质量管理经验才可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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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天星医考为您解答:
执业药师做企业负责人负有全部责任,新版药品管理法规定,企业销售假药企业负责人十年之内不能经营药品还要判刑,执业药师证也取消了,现在福建更多药店,包括(福建前几天各大报纸登载连锁药店)都在卖回收药你能保证是真药还是假药,所以还是别乱挂。质量负责人不用负法律责任。
福建省长乐市文武砂有个药店,在药监局检查时发现几种药品提供不出票证检验其中一种为假药,根据新版药品管理法将该店企业负责人马上移送公安局,药监局组织我们长乐市一百多家药店企业负责人在法院旁听该案件的审理,最终被判1年半, 执业药师证挂在这个店里做企业负责人兼质量负责人,不管如何辩解是老板聘来做企业负责人,最终被判1年半,至今还在监狱服刑,尔真正的老板却没有责任。何为企业负责人法律认定就是该店的老板,奉劝各位同仁别被人当成替死鬼,稀里糊涂进了监狱还不知道什么原因,执业药师证挂在店里只能做质量负责人,已经作为企业负责人或法人的赶快退出,切记只能做质量负责人。
考过执业药师的都知道(法律法规)里,企业销售假药企业负责人十年之内不能经营药品还要判刑,执业药师证也取消了.
1、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2、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执业资格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营业场所面积在200平方米(含)以上的,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执业资格。3、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4、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含)以上技术职称。企业营业场所面积每超出开标准150平方米,需增加一名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含)以上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5、企业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6、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7、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须经相应的专业培训辅导或岗位培训辅导,并经所在地地级市(含)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8、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以及营业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的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其它门槛请参见《广东省深圳市新开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2019年修订)》。
您好!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员相关门槛如下:1、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2、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执业资格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营业场所面积在200平方米(含)以上的,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执业资格。3、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4、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含)以上技术职称。企业营业场所面积每超出开办标准150平方米,需增加一名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含)以上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5、企业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6、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7、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须经相应的专业培训辅导或岗位培训辅导,并经所在地地级市(含)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8、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以及营业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的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 其它门槛请参见《广东省深圳市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2019年修订)》。
恩,是的。
新版《GSP》对执业药师、质量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的资质门槛
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已于2019年6月1日实施了。近月来对照条文,许多执业药师、质量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来电,就新条例中有关人员的资质和配备情况提了更多问题。现采撷十个既有代表性又值得思考的问题,以飨执业药师。
一问:新版条文里笼统地说,药品批发企业负责人应具备大学学历或中级技术职称。那么,可否理解其学历或职称是不门槛相关专业性的?
答:现阶段,是这样理解的。不过《GSP》是与时俱进的,相信补充版或下一版《GSP》出台时,就会对其学历或中级职称的专业设置一个对口门槛。所以,长远考虑为好!
二问:批发企业质量负责人具备哪些刚性要求才能担任此重要工作?
答:1、批发企业质量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到位的执业药师;2、其学历是大学本科,暂时没门槛其专业必须对口;3、具备三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这句话言犹未尽,话中有话,年轻的执业药师,没在质量部工作过三年,又没在零售药店或零售连锁药店中担任过三年的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的经历,理论上就不能担当此职务。
三问:新版《GSP》对零售药店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资质有什么门槛?
答:1、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2、药店质量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并注册到店。3、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必须在职在岗,不得在店外兼职。
四问:新版《GSP》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和其门店质量管理人员有什么具体门槛?
答:1、企业负责人应当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没有专业门槛。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有大学本科学历,暂没专业性门槛,但必须是执业药师,注册到位,具备三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的经历。其门店质量管理人员必须是注册到店的执业药师。
五问:药店处方审核人员有何具体门槛?从业药师有没有转正政策?
答:执业药师和药师及从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经营中药饮片的门店,必须配备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从业药师一事暂没有新的政策。没有变化,就意味着从业药师仍等同于药师一职,不同于药士。
您好,是开药店的必须要配备执业药师。
亿题库小能为你解答:
药店需要执业药师的挂靠
需要的,现在不止GSP认证,还有飞行检查,药店中执业药师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并不是为了配合通过认证就可以了,假如飞行检查查到执业药师不在岗,药店会存在被撤销GSP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