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执业药师注册在A店,一年就解除了劳动合同,暂...
2019-09-1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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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执业药师注册在A店,一年就解除了劳动合同,暂时没下家,又不想把证放在他那个店子无偿给他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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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门槛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
在办理变更注册时需要用到原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
劳动者报名考试资格证,报名时,不需要劳动合同的,但通过考试后,相关机构会审核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及从业情况的。
执业药师:是一种从业准入资格,需要通过全国执业药师的资格考试(一种从事药学执业工作的资格准入性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需要在药监部门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主要是面向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也可以这样理解:通过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的药师称执业药师。具体也分为执业中药师和执业西药师,职称等级相当于医疗机构的中级职称。执业药师可以被用人单位聘用,从事中级职称级别的质量管理工作,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国家规定: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药师。一些大中城市,门槛驻店药师必须具有执业药师资格。
药师:属于一种职称,按专业不同具体分为中药师和(西)药师,中药师与西药师都是药师,级别待遇相同,仅为具体专业不同。所谓的初级指的是职称,职称级别:初级、中级、副高、正高。中药师的晋升次序是:中药师、主管中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主任中药师。(西)药师的晋升次序是:西药师、主管西药师、副主任西药师、主任西药师。中药师与西药师都属于初级职称。上下级药师之间在业务技术上有指导关系。
擅自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当日是工资结算日,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期限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协调不成当事人再申请劳动仲裁。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单位也可以依法门槛劳动者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以及《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辅导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这没事啊! 你自己心小了点吧 你说的一年就解除了劳动合同是指 你着个职业药师注册 还一年的合同其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