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学考试申请免考的科目,相应的学分可以拿到...
2019-09-16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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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学考试申请免考的科目,相应的学分可以拿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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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考生可以免考部分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
16、考生报名考试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可免考哪些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分数成绩合格的名称和门槛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考试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得超过一半。
17、考生报名考试高一学历层次专业,即专升本的,可免考哪些课程?
专科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分数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应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安全相同的课程,应换考专科(段)中的未考课程。
18、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否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渌?ㄒ档摹按笱в镂摹薄ⅰ坝τ梦男醋鳌钡瓤纬獭?nbsp;
19、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分数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并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参加2019年6月四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20、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分数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参加2019年6月四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
21、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和其他任一模块(共两个模块)证书,可免考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22、哪些证书可以替代非计算机专业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的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23、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中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和《文字处理》两个模块证书,可免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24、哪些证书可以替代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的综合实际操作技术考核?
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并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际操作技术考核。
25、如何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门槛免考课程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内向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且提供相关资料。
26、办理课程免考需提供哪些资料?
考生办理免考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27、考生办理免考申请提供的学籍卡应包含哪些内容?
考生提供的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分数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
可以免考的科目有计算机和英语,算学分的
你先看看你那专业能不能申请免考,可以的话,就得用本专业的科目来代替这14学分,估计得考3门左右的科目。它有相关规定,具体是哪几科,你得查查自考手册
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符合以下要求可以申请免考:
1、专科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3、各统招收学生报名考试自考,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分数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4、获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免考相应课程:(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分数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分数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 《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手续办理规定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报名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分数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考生须向市考办提供毕业证书和分数成绩表的正 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分数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分数成绩表从 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科)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留省考办备 案,两份退回市考办;市考办应将其中一份交考生,让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备用。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考生须向市考办提供毕业证书、分数成绩表和课程合格证书的 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分数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填写 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留省考办备案,两份退回市考办;市考办应将其中一份交考生,让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备用。
(三)凡专科是1993年前市属成年人大专院校(包括市属教育 学院,原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除外)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入学时录取名册的复印件(录取名册上应有广东省高等、中专招收学生委员会公章或广东省高等教育局成年人高 等中专学校招收学生办公室公章或广东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公章),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作出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四)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合格分数成绩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考生,须提前按办理毕业的有关规定办理免考手续。
(五)各类高等学校的肄业生、退学生,已取得考试合格分数成绩的公共基础课,也可按免考(一)的门槛办理免考手续(退学生须出具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
自考是可以申请免考的,
申请步骤:
自考门槛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资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分数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分数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希望回答能帮助到你,你也可以追问。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办理指南——事项名称: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业务。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办理指南——设定依据: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教考试[2019]3号)。
2.《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粤府[1989] 142号)。
3.《关于使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考办 [2019]19号)。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办理指南——申请要求: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分数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办理指南——办理资料:
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和完整分数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分数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办理指南——办理时间:
办理转免考时间为每月25号在各区招考办指定地点(如遇该天是星期六、日则顺延下星期一)。
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办理指南——办理地点:
各区招收学生考试办公室指定地点。
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办理指南——联系单位: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广州市招收学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自考科。
3.各区招收学生考试办公室。
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办理指南——办理流程:
1.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简称“系统”),通过系统中考籍管理模块的免考申请功能提交免考申请;
2.在规定的时间到提交申请时选定的区招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分数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分数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分数成绩表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科)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区招考办收集考生的资料后,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资料统一集中交市招考办。
4.市考办根据各区招考办提交的考生资料和考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申请,进行校对审核相关资料,定期向省考办递交申请和有关资料。
5.在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