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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自考免考的科目,在登陆“河南招收学生考试信息网”查询信息, 2、自己的在籍信息里面都有层级查询的~~~ 3、不管是申请免考的,还是自己考试的分数成绩,还有论文的分数成绩最后都是在“在籍信息” 里面查询的 4、这个信息是永久可以查询的~~~~
可以登录河南招收学生考试信息网->信息查询->自学考试->在籍信息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就行了,以前通过的所有科目都可以查到分数成绩
河南省自考转免考申请时间一般是5月中旬和11月中旬,在籍信息上是显示免考,没有分数成绩。免考手续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分数成绩表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由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分数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分数成绩表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科)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使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2.自学考试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分数成绩表和课程合格证书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由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分数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3.凡专科是1993年前市属成年人大专院校毕业(包括市属教育学院),还须提供入学时录取名册的复印件(录取名册上应有广东省高等、中专招收学生委员会公章或广东省高等教育局成年人高等中专学校招收学生办公室公章或广东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公章)或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中心进行学历鉴定(联系电话:020--37626990)。 4.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合格分数成绩顶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须提前办理免考手续。 5.各类高等学校的肄业生、退学生,已取得考试合格分数成绩的公共基础课,也可按免考第1项门槛办理免考手续(退学生须出具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
考生登陆河南省招收学生办公室网站( ),点击数据中心,或登录河南招收学生考试信息网( ),进入信息查询栏目,进入自学考试栏,可查询当次自考分数成绩、当次实际操作课分数成绩、转考信息、在籍信息和毕业证书。历史分数成绩在在籍信息中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我上年转入的时间是5月26日~把分数成绩从武汉转入河南~~今年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可以关注自考办的信息~~
全国自考委员会决定,凡全国自考委停止办理毕业证的专业,如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或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考生转专业后,按所报新专业重新办理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但此证与单科分数成绩合格证一样,应妥善保存以备毕业时查用。原专业已考试合格课程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的,可不再重复考试。 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但由各地自考办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申请者应持 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名考试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门槛一致的,可以免考。 具体转考免考手续,各个省市不同,建议考生致电当地所在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河南省自学考试的申请转考程序及规定 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到外省或省内其它地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和有关证明,到市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考生转考申请表》。 1、省内转考 经市自考办审核同意,打印《转考登记表》一式两份(《转考登记表》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转出及转入城市名称、合格课程分数成绩)。一份由转出市自考办留存,一份密封交本人自带,直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报名前一个月,各市自考办停止办理转出手续,将转出考生名册及转出信息盘报送省自考办,省自考办根据转考信息下发报名数据库后,考生才能在转入地报名考试,仍使用原准考证。 2、省际转考 ①转出:经转出市自考办审核同意,开具转考介绍信,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直接到转入省考办办理落籍手续。转出市自考办于每次报名结束十五日内,将转往外省的考生基本信息及转往省份等情况上报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将考生的考籍档案以机要函件方式寄往有关省自考办。 ②转入:由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凭转考证明,直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由转入市自考办安排,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准考证号(在我省有准考证的考生,不须办理新生报名手续)。当次考试结束后,市自考办将外省转入考生的准考证号及基本信息报送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依据外省转入考生档案将考生的外省合格分数成绩归入我省在籍分数成绩库,并将外省合格分数成绩下发给转入市自考办。 3、无论是省内转考,还是省际转考,各级考办要严格审考生的转入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考生在违纪停考期间一律不予办理。在我省停考处理期间,由外省转入的分数成绩不予承认。凡不经审查,不办理转考手续,擅长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名考试者,按不同的考生报名考试对待,毕业时不予合档。
当然有分数成绩了,符合免考政策的,免考过之后可以在在籍信息了里查到,全部分数成绩合格可以申请毕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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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自考免考的科目,在登陆“河南招收学生考试信息网”查询信息,
2、自己的在籍信息里面都有层级查询的~~~
3、不管是申请免考的,还是自己考试的分数成绩,还有论文的分数成绩最后都是在“在籍信息”
里面查询的
4、这个信息是永久可以查询的~~~~
可以登录河南招收学生考试信息网->信息查询->自学考试->在籍信息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就行了,以前通过的所有科目都可以查到分数成绩
河南省自考转免考申请时间一般是5月中旬和11月中旬,在籍信息上是显示免考,没有分数成绩。
免考手续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分数成绩表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由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分数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分数成绩表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科)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使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2.自学考试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分数成绩表和课程合格证书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由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分数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3.凡专科是1993年前市属成年人大专院校毕业(包括市属教育学院),还须提供入学时录取名册的复印件(录取名册上应有广东省高等、中专招收学生委员会公章或广东省高等教育局成年人高等中专学校招收学生办公室公章或广东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公章)或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中心进行学历鉴定(联系电话:020--37626990)。
4.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合格分数成绩顶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须提前办理免考手续。
5.各类高等学校的肄业生、退学生,已取得考试合格分数成绩的公共基础课,也可按免考第1项门槛办理免考手续(退学生须出具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
考生登陆河南省招收学生办公室网站( ),点击数据中心,或登录河南招收学生考试信息网( ),进入信息查询栏目,进入自学考试栏,可查询当次自考分数成绩、当次实际操作课分数成绩、转考信息、在籍信息和毕业证书。历史分数成绩在在籍信息中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我上年转入的时间是5月26日~把分数成绩从武汉转入河南~~今年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可以关注自考办的信息~~
全国自考委员会决定,凡全国自考委停止办理毕业证的专业,如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或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考生转专业后,按所报新专业重新办理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但此证与单科分数成绩合格证一样,应妥善保存以备毕业时查用。原专业已考试合格课程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的,可不再重复考试。
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但由各地自考办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申请者应持 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名考试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门槛一致的,可以免考。
具体转考免考手续,各个省市不同,建议考生致电当地所在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河南省自学考试的申请转考程序及规定 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到外省或省内其它地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和有关证明,到市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考生转考申请表》。
1、省内转考
经市自考办审核同意,打印《转考登记表》一式两份(《转考登记表》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转出及转入城市名称、合格课程分数成绩)。一份由转出市自考办留存,一份密封交本人自带,直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报名前一个月,各市自考办停止办理转出手续,将转出考生名册及转出信息盘报送省自考办,省自考办根据转考信息下发报名数据库后,考生才能在转入地报名考试,仍使用原准考证。
2、省际转考
①转出:经转出市自考办审核同意,开具转考介绍信,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直接到转入省考办办理落籍手续。转出市自考办于每次报名结束十五日内,将转往外省的考生基本信息及转往省份等情况上报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将考生的考籍档案以机要函件方式寄往有关省自考办。
②转入:由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凭转考证明,直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由转入市自考办安排,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准考证号(在我省有准考证的考生,不须办理新生报名手续)。当次考试结束后,市自考办将外省转入考生的准考证号及基本信息报送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依据外省转入考生档案将考生的外省合格分数成绩归入我省在籍分数成绩库,并将外省合格分数成绩下发给转入市自考办。
3、无论是省内转考,还是省际转考,各级考办要严格审考生的转入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考生在违纪停考期间一律不予办理。在我省停考处理期间,由外省转入的分数成绩不予承认。凡不经审查,不办理转考手续,擅长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名考试者,按不同的考生报名考试对待,毕业时不予合档。
当然有分数成绩了,符合免考政策的,免考过之后可以在在籍信息了里查到,全部分数成绩合格可以申请毕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