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股权后相应债权坏账损失如何处理?

2019-09-15 12:05 1725浏览 1回答
处置股权后相应债权坏账损失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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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yyw
1楼 · 2019-09-15 12:43.采纳回答

问:某单位处置持有股权发生了较大损失,该单位对这一被处置股权的单位发生的应收账款,如何确认坏账损失,并在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四)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

(八)其他相关证明。

根据上述规定,处置股权并不必然导致对方应收债权的坏账,可以税前申报扣除的坏账损失,应符合上述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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