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田企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2019-09-14 12:35 1999浏览 1回答
油气田企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后发表回答
wodemingzi11
1楼 · 2019-09-14 12:48.采纳回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09〕8号)第八条规定:“ 油气田企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本办法规定的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建造非生产性建筑物及构筑物。本办法规定的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但不包括本办法规定的生产性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包括所属的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疗养院、文化娱乐单位等部门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环球网校快问 · 最新文章 · 最新问题
Copy 2018 https://wenda.hqwx.com/ All Rright Reserved. 京ICP备16038139号-3 / Smrz 京ICP备16038139号-3/ 举报电话:400-678-3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