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170号)第二条规定,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一)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二)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根据上述规定,生产企业外购的配套产品,指每件产品都有独立的特性和使用价值,而各件产品组合在一起又能体现出其组合使用的价值。如生产企业生产被套、床罩、外购床单、枕套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组合而成床上用品成套产品出口。此行为不需要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
黄江夏
关注
曹峥
19:50-23:00 19:50-23:00 04月23日 19:50-23:00
曹导AI研习社第二期招新啦
数据分析师
立即预约
王涛
19:00-20:00 19:00-20:00
25上教师资格面试结构化直播
教师资格
杨晨Alex
20:00-21:30 20:00-21:30 04月22日 20:00-21:30
顶级大厂财务专家分享:有价值的分析得做到这些
安卓版
iPhone版
多个标签请以空格隔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170号)第二条规定,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一)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二)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根据上述规定,生产企业外购的配套产品,指每件产品都有独立的特性和使用价值,而各件产品组合在一起又能体现出其组合使用的价值。如生产企业生产被套、床罩、外购床单、枕套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组合而成床上用品成套产品出口。此行为不需要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