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履行哪些销毁程序?

2019-09-14 08:58 1577浏览 1回答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履行哪些销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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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都不懂h
1楼 · 2019-09-14 09:55.采纳回答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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