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问:跨年度报销的一些费用能否税前列支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实务中经常会涉及到跨期费用的处理,通常对于跨月不跨年的费用,财税部门的监管相对较松,但对于款年费用往往口径较紧,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应该将跨年费用作适当调整,使其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赵鸿丽
关注
吴睿岚
19:00-20:00 19:00-20:00
3秒抓住眼球小红书封面术
AI启航
立即预约
高容国
11:30-12:30 11:30-12:30 07月25日 11:30-12:30
高sir的AI小课堂0725
知心助教-洋洋
19:00-21:00 19:00-21:00 08月07日 19:00-21:00
酷学当夏・福利先享—至高返现818元
公司活动
安卓版
iPhone版
多个标签请以空格隔开!
问:跨年度报销的一些费用能否税前列支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实务中经常会涉及到跨期费用的处理,通常对于跨月不跨年的费用,财税部门的监管相对较松,但对于款年费用往往口径较紧,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应该将跨年费用作适当调整,使其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