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交通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6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持税控设备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通行费电子发票选择确认。
樊来恩
关注
618年中盛典
19:00-22:00 19:00-22:00 06月17日 19:00-22:00
【618福利专场】万元红包,抽送不停
公司活动
立即预约
19:00-22:00 19:00-22:00 06月18日 19:00-22:00
【618收官盛典】告别凑单,价保无忧
杨晨Alex
20:00-22:00 20:00-22:00 06月17日 20:00-22:00
数据小白也能轻松逆袭经营分析师
数据分析师
安卓版
iPhone版
多个标签请以空格隔开!
交通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6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持税控设备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通行费电子发票选择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