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纳税时间及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2019-08-30 12:17 1269浏览 1回答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纳税时间及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后发表回答
屠龙刀fei0598
1楼 · 2019-08-30 13:00.采纳回答

问: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个人所得税应当什么时候缴纳?纳税申报地点是如何规定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第三条规定,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第二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 黄静

    19:00-20:30 19:00-20:30 05月23日 19:00-20:30

    转战评估考试 如何多证联动备考

    税务师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环球网校快问 · 最新文章 · 最新问题
Copy 2018 https://wenda.hqwx.com/ All Rright Reserved. 京ICP备16038139号-3 / Smrz 京ICP备16038139号-3/ 举报电话:400-678-3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