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购入一辆轿车进项税未抵扣,现出售,如何缴纳税款?如何申报?
2019-08-29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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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购入一辆轿车进项税未抵扣,现出售,如何缴纳税款?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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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0年购入小轿车一辆,进项税未进行抵扣,现将其出售,应如何缴纳税款,如何申报? 您单位出售小轿车,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政策,申报表主表应将3%的税款填写至21行,将1%的差额填写至23行;附表1应将销售额与3%的税款填写至第1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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