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之后怎么办?

2019-08-29 09:18 1155浏览 1回答
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之后怎么办?

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后发表回答
黎瑞平
1楼 · 2019-08-29 09:53.采纳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普通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普通发票(含未打印的普通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普通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 吴睿岚

    19:30-21:00 19:30-21:00 07月31日 19:30-21:00

    用AI制图做副业,日赚500+

    AI启航

  • 知心助教-洋洋

    19:00-21:00 19:00-21:00 08月07日 19:00-21:00

    酷学当夏・福利先享—至高返现818元

    公司活动

  • 知心助教-洋洋

    19:00-21:00 19:00-21:00 08月14日 19:00-21:00

    酷学当夏・红包再加码—万元返现送不停

    公司活动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环球网校快问 · 最新文章 · 最新问题
Copy 2018 https://wenda.hqwx.com/ All Rright Reserved. 京ICP备16038139号-3 / Smrz 京ICP备16038139号-3/ 举报电话:400-678-3456 /